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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诈骗被害人被冻结资金有望3日内返还
来源:新华网、京华时报   2016-09-22 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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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日起,由公安部、银监会制定的《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正式颁布实施。规定要求,公安机关、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已查明的电信诈骗被害人被冻结资金,及时返还人民群众,并明确银行业金融机构办理返还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电信诈骗资金分三种情况返还

规定明确,电信诈骗资金冻结以溯源返还为原则,由公安机关区分3种不同情况返还。具体方式:1.冻结账户内仅有单笔汇(存)款记录,可直接溯源被害人的,直接返还被害人;2.冻结账户内有多笔汇(存)款记录,按照时间戳记载可以直接溯源被害人的,直接返还被害人;3.冻结账户内有多笔汇(存)款记录,按照时间戳记载无法直接溯源被害人的,按照被害人被骗(盗)金额占冻结在案资金总额的比例返还。擅自返还或违反协助公安机关资金返还义务的单位和人员,将追究法律责任。

>>返还资金须在公安机关内进行

规定指出,返还冻结资金必须在公安机关内进行,警方将与事主当面制作相关法律文书,公安机关不会通过电话索取事主账号、通过网银转账等方式返还冻结资金,更不会收取任何“手续费”“保证金”“押金”等资金,请广大人民群众在提高警惕、防止上当受骗的同时,全力配合警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