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楼区2020-2021年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暨财经秩序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来源:区财政局   2022-04-22 1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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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楼财购函〔2022〕5号

岳阳楼区财政局

关于印发《岳阳楼区2020-2021年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暨财经秩序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乡)、区直各预算单位:

现将《岳阳楼区2020-2021年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暨财经秩序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岳阳市岳阳楼区财政局

2022年4月2日

岳阳楼区2020-2021年政府采购领域优化

营商环境暨财经秩序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为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廉洁政府、提升财政效能,进一步落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主体责任,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促进政府采购活动公正、合法、规范、高效、有序开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现就开展2020-2021 年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暨财经秩序专项检查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目的

通过对我区行政、事业单位、团体组织(以下简称采购人),政府采购执行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全面掌握采购人政府采购工作开展情况,严肃查处政府采购过程中发生的违纪违规行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促进政府采购公开透明、科学规范进行。

二、检查范围

本次检查的对象和范围是:采购人2020-2021年政府采购执行情况,及电子卖场制度执行情况。

本次检查采取自查与复查相结合方式进行,重点复查覆盖面不低于30%。

三、检查依据

本次检查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

四、检查内容

1.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情况。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是否完整,是否按规定编制政府采购计划并及时备案,是否存在拆分项目规避公开招标或规避政府采购行为。

2.采购文件编制情况。采购文件编制是否符合政府采购政策,采购需求制定是否合规、明确,是否严格按照规定的采购方式和组织形式实施采购,特别是有无通过不合理条件限定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内外资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等违规行为。

3.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情况。采购意向是否公开,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的主体、内容、时效是否符合规定,政府采购项目信息是否在指定媒体上发布。

4.政府采购合同的订立、备案、履行、验收和资金支付的情况。是否按规定签订和履行合同,有无违规操作行为,是否设定项目预付款,并及时支付预付款,是否按照合同规定及时支付采购资金,特别是有无拖欠工程款等问题,是否按政府采购合同进行履约验收,大型项目是否有国家认证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

5.内控建设情况。是否建立政府采购内部管理制度(包括政府采购预算与计划管理、政府采购活动管理、履约验收管理等制度),是否建立政府采购岗位管理的内控机制,是否建立政府采购台账制度。

6.电子卖场制度执行情况。是否按照部门预算、采购预算、资产配置限额标准和电子卖场的交易规则和流程进行采购,是否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的规定和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结算合同款项,是否落实促进节能环保、支持两型产品、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是否厉行节约,切实履行预算执行主体责任和采购主体责任。

7.其他有关政府采购政策法规制度的执行情况。

五、检查步骤

本次检查工作采取自查与复查相结合的方式,2022年4月开始,至2022年8月结束,具体分为自查自纠、重点复查两个阶段。

(一)自查自纠阶段(4月2日-4月26日):采购人组织学习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对照检查工作方案,对本系统、本单位2020-2021政府采购执行情况、电子卖场制度执行情况组织自查并填报自查表格(见附件),写出自查报告(二级机构需主管单位签章,同时准备相关佐证材料备查),各街道(乡)、区直各预算单位将签章后的自查报告和表格于4月26日前送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区财政局312室),电子版报送214881070@qq.com。

(二)重点复查阶段(4月26日-7月20日): 根据采购人自查自纠情况和政府采购工作开展情况,抽取重点检查单位和采购项目进行重点检查。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专项检查工作是压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主体责任,强化单位内部风险控制,提高政府采购质量和效率的举措,采购人要高度重视专项检查工作,落实专人负责协调专项检查工作,确保专项检查工作顺利有序开展。

(二)精心组织,密切配合。采购人对照《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认真组织开展自查,按时报送自查材料。积极配合检查组对本单位开展的重点检查工作,如实反映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开展情况,按要求提供合同、账簿等有关文件资料和线索,确保专项检查工作质量。

(三)狠抓整改,完善机制。针对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采购人要认真分析原因,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加强制度建设,及时堵塞漏洞,建立依法操作、依法采购的长效管理机制,推动政府采购工作依法依规、健康有序发展。

附件:

1.岳阳楼区2020-2021年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暨财经秩序专项检查自查表

2.岳阳楼区2020-2021年度政府采购项目明细表

3.岳阳楼区2020-2021年度电子卖场交易明细表

附件1

岳阳楼区2020-2021年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暨财经秩序专项检查自查表

(单位盖章)

单位全称:

单位: 元

项  目

2020年

2021年

备注

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二、其中货物、服务、工程总额       项目总数_个,2020年_个、2021年_个

1、货物采购总额

项目数_个,2020年_个、2021年_个

2、服务采购总额

项目数_个,2020年_个、2021年_个

3、工程采购总额

项目数_个,2020年_个、2021年_个

三、其中电子卖场交易总额

项目总数_个,2020年_个、2021年_个

1、直购总额

项目数_个,2020年_个、2021年_个

2、竞价总额             项目数 个,2020年_个、2021年个

3、团购总额

项目数_个,2020年_个、2021年_个

四、其中未纳入政府采购和电子卖场交易的金额

自查情况

自查项目

自查内容

自查结果

备注

(一)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情况

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是否完整。

是否按规定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并及时备案。

是否存在拆分项目规避公开招标或规避政府采购行为。

(二)采购文件编制情况

采购文件编制是否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需求制定是否合规、明确。

是否严格按照规定的采购方式和组织形式实施采购,有无违 规行为,

是否通过不合理条件限定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内外资企业实 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等违规行为。

(三)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情况

采购意向是否公开。

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的主体、内容、时效是否符合规定。

政府采购项目信息是否在指定媒体上发布。

(四)政府采购合同的订立、备案 、履行、验收和资金支付的情况

是否按规定签订备、案和履行合同。

是否设定项目预付款,并及时支付预付款。

是否按照合同规定及时支付采购资金,

是否有拖欠工程款问题。

是否按政府采购合同进行履约验收。

大型项目是否有国家认证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

(五)内控建设情况

是否建立政府采购内部管理制度(包括政府采购预算与计划 管理、政府采购活动管理、履约验收管理等制度)

是否建立政府采购岗位管理的内控机制

是否建立政府采购台账制度。

(六)电子卖场制度执行情况

限额标准以下货物、工程、服务是否均在电子卖场采购

是否及时履约和验收付款。

是否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附件2

岳阳楼区2020-2021年度政府采购项目明细表

填报单位全称: (单位盖章)              填报人:                    联系电话:                  金额单位:元

序号

采购

年度

采购计划 编号

项目

名称

预算

金额

代理机构

采购

方式

包名

中标

(成交) 供应商

中标

(成交)金额

履约保证金交纳情况

预付款金额

采购意向

公开时间

开标

时间

合同签订时间

履约验收时间

是否有未及时支付采购资金

的情况

1

填写  2020年 或2021年

采购计划未编号的可以不填

填写项目全称,与项目信息公告名称一致

按实际情况填写, 以元为单 位

填写代理机构全称

按实际情况填写公开招标、 竞争性谈判等六种  方式之一

按实际情况填写

填写供应商全称

按实际情况填写,以元为单位

按实际情况填写, 以元为单 位,如没有则填无

按实际情 况填写, 以元为单 位,如没  有则填无

按实际情况填写, 格式为年月日(如  2020年1 月1日)

按实际情况填写, 格式为年 月日(如  2020年1 月1日)

按实际情况填写, 格式为年月日(如  2020年1 月1日)

按实际情况填写,格式为年  月日(如 2020年1月 1日)

按实际情况填写, 填是或否

2

注: 1、该表所填写的项目预算金额应在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20-2021年货物采购限额标准为40万元,服务采购限额标准为50万元,工程采购限额标准为60万元。

2、若一个采购计划项下有分包情况的,请在该计划项下逐一填列包名、中标供应商、成交金额。

附件3

岳阳楼区2020-2021年度电子卖场交易明细表

填报单位全称: (单位盖章)              填报人:                    联系电话:                  金额单位:元

序号

交易

年度

电子卖场交易 编号

项 目

名称

预算

金额

交易

方式

包名

中标  (成交) 供应商

中标

(成交)

金额

预付款

金额

成交时间

合同签订 时间

履约验收 时间

是否有未

及时支付

采购资金

的情况

1

填写2020年 或2021年

按电子卖场系

统交易(订单号)编号填列

填写项目

全称,与 电子卖场 系统一致

按实际情况填

写,以元为单

按实际情况

填写直购、

竞价、团购

等三种方式

之一

按实际情况 填写

填写供应 商全称

按实际情况填

写,以元为单

按实际情 况填写, 以元为单

位,如没 有则填无

按实际情况 填写,格式

为年月日

(如2020年1

月1日)

按实际情 况填写, 格式为年

月日(如

2020年1月

1日)

按实际情 况填写, 格式为年

月日(如

2020年1月

1日)

按实际情 况填写, 填是或否

2

注: 若有分包情况的,请在该项下逐一填列包名、中标供应商、成交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