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机关效能建设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岳优办〔2020〕3号
关于印发《岳阳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监督测评点、测评员换届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优化办,市直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监督测评点、测评员换届工作,按照《岳阳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监督测评工作制度》的有关要求,市优化办制定了《岳阳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监督测评点、测评员换届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抓紧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岳阳市机关效能建设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办公室
2020年3月6日
岳阳市机关效能建设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6日印发
岳阳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监督测评点、测评员
换届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监督测评点、测评员换届工作,按照《岳阳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监督测评工作制度》的有关要求,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湖南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规定》,围绕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精心推荐一批协调组织能力强的机构(企业代表、社会团体、科研院所及重点园区等)成为我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监督测评点”;细心遴选一批社会责任感强的有志之士(企业家、协会商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科技人员等)成为我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监督测评点员”。突出以监督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着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和可预期的营商环境,为保持我市“营商环境便利度指数”全省一流发挥积极作用。
二、重点任务
(一)做好换届工作前期准备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岳阳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监督测评点、测评员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李挚同志担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王星耀同志和市政府办党组成员、市优化办主任黄岳四同志担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单位一把手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市优化办。
2、健全联系制度。各县市区成立相应工作班子,负责区域内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监督测评点、测评员推荐申报工作;市直相关部门安排专人负责与市优化办之间加强联系,协同做好监督测评点、测评员换届推荐和审定把关工作。
3、强化宣传发动。主动对接市级主流媒体,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种媒体和渠道,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监督测评点、测评员换届推荐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二)明晰监督测评点、测评员权利
1、对司法机关、政府职能部门、事业单位、新闻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是否依法、公正、高效履行职责进行监督和测评。
2、对司法机关、政府职能部门、事业单位、新闻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行为,有权亮明身份予以劝阻。
3、有权深入企业和重点项目现场开展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资料和信息,并代表相关企业直接向市优化办反映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问题。
4、对政府职能部门正在进行的执法活动,监测员在出示监测员证后,有权提出监督意见和建议。
5、在市优化办的组织下,可以参与对政府职能部门和公共服务单位履职情况的督查。
(三)明确监督测评点、测评员义务
1、各监督测评点,至少安排一名社会责任感强且具备一定组织协调能力的负责同志,承担起市优化办交办的每项工作任务。
2、各监督测评员,每半年需要向市优化办至少反映1条以上的问题信息,全年至少提供一项以上有价值的工作建议。
3、认真参加市优化办组织的优化营商环境年度监测,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评价司法机关和政府职能部门在执法过程中的效能情况。
4、积极主动向周围其他企业宣传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相关政策,及时收集周边企业反映的对司法机关和政府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的履职情况,并提出相应意见建议快速报送市优化办。
(四)明示监督测评点、测评员资格
1、从工业园区或高新技术产业中,推荐一批效益好、上规模、守诚信,并且能引领和带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优质企业,成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监督测评点。
2、从行业协会、商会、科研院所等社会团体中,挖掘一批守公德、讲奉献、有担当的代表成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监督测评点。
3、从不同行业和领域中,推荐一批企业家代表、协会商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科技人员等,成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监督测评员。
4、从原有监督测评员中,遴选出一批能力强、品行好、威信高,并且敢于较真碰硬的测评员继续聘用。
三、工作要求
(一)优化监督测评点、测评员申报流程
监督测评点,由社会各界推荐→相关部门或县市区优化办把关→最后由市优化办审核并报领导小组同意后进行发布。监督测评员,同样严格按照以上程序聘请。
1、市直相关部门单位负责直接向市优化办推荐监督测评点、测评员;
2、县市区优化办负责组织遴选所在区域监督测评点、测评员的调整充实工作;
3、市优化办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地各单位推荐申报的机构和人员进行把关审核,负责起草发布“岳阳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监督测评点、测评员”通知。
(二)量化监督测评点、测评员申报职数
市直由市优化办会同有关部门,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需要,再具体确定监督测评点个数(暂定3个)、核定监督测评员人数(暂定12位);县市区依据区域内市场主体多少、工业园区规模、地区生产总值及人口基数等,推荐监督测评点个数和申报监督测评员人数。具体如下:
县(市、区) |
测评点(个) |
测评员(位) |
备 注 |
汨罗市 |
3 |
8 |
|
临湘市 |
3 |
8 |
|
岳阳县 |
4 |
8 |
|
华容县 |
4 |
8 |
|
平江县 |
3 |
9 |
|
湘阴县 |
3 |
7 |
|
岳阳楼区 |
3 |
6 |
|
云溪区 |
2 |
5 |
|
君山区 |
1 |
4 |
|
南湖新区 |
1 |
3 |
|
城陵矶新港区 |
2 |
5 |
|
岳阳经开区 |
2 |
5 |
|
屈原管理区 |
1 |
2 |
|
(三)细化监督测评点、测评员换届步骤
监督测评点、测评员换届工作原则在2020年5月31日前完成,具体按照以下三个步骤进行。
第一,市优化办牵头组织各县市区优化办主要负责人、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分管负责人召开动员会议,全面部署和安排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监督测评点、测评员换届推荐工作。
第二,各地各部门负责组织完成监督测评点、测评员遴选和推荐工作,指导填写好《岳阳市监督测评点、测评员基本情况登记表》报市优化办。
第三,岳阳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监督测评点、测评员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为“岳阳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监督测评点”授牌,同时对“岳阳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监督测评员”颁发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