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楼扶发〔2019〕4 号
岳阳市岳阳楼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关于印发《岳阳楼区2019年区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安排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乡),区直各单位:
现将《岳阳楼区2019年区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安排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岳阳市岳阳楼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19年4月17日
岳阳楼区2019年区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安排方案
根据中央和省、市、区关于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经项目单位申请、区扶贫办和区财政局共同审核、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审定,现将2019年区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安排制订如下方案。
一、资金额度
本次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共计350万元,即:2019年区级财政预算专项扶贫资金300万元、区级扶贫专户积余资金(竣工扶贫项目剩余退回资金)50万元。
二、资金投向
本次扶贫资金安排在兼顾对口扶贫、农业产业扶贫的同时,重点支持麻布山森林公园周边贫困村乡村旅游环境改造。
三、资金安排
(一)产业发展类(180万元)
1.郭镇乡建中村乡村旅游水环境改造项目25万元;
2.郭镇乡建中村汪中小集镇旅游环境整治项目100万元;
3.郭镇乡磨刀村乡村旅游水环境改造项目30万元;
4.服务城陵矶新港区工作组滨湖村许家组蔬菜基地沟渠改造项目12万元;
5.城陵矶街道城陵矶村红旗组蔬菜基地沟渠改造项目13万元。
(二)技术培训类(16万元)
1.扶贫干部业务培训资金16万元。
(三)其它类(154万元)
1.帮助建档立卡贫困户购买“特惠保”18万元;
2.平江对口扶贫资金100万元;
3.建档立卡未脱贫户、脱贫边缘户(脱贫还不稳固容易返贫的脱贫户)特别扶助资金36万。
四、资金要求
1.要专款专用。严格按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做到专款专用、专款专账,严禁挪用、套取、截留、侵占、贪污扶贫项目资金。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要公示公开。项目实施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湖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湖南省财政厅印发的《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湘扶办联〔2018〕1号)的要求,对扶贫资金项目使用情况在乡(街道)、村公示栏进行全程公示,每次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在项目实施前、实施中、实施后接受群众的全程监督。工程类项目要对施工前、施工中、施工后现场拍摄对比照片作为报账资料。扶贫资金项目的公告、公示内容应包括投资规模、资金来源、资金用途、受益对象、实施单位(个人)、补助标准、审批程序、政府采购、招投标、实施期限及项目完成情况等,同时公布项目监督单位及监督电话、通讯地址或电子邮箱,并由公示单位留存相关照片备查。
3.要依法依规。项目实施过程中,程序要规范,手续要齐全,决策要民主,结果要公开。属于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财政评审范围的,要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规定执行。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把项目验收关,确保工程质量。项目资金一律采取转账支付或通过扶贫明白卡发放。项目报账资料要齐全,票据签字盖章要规范、完善。项目施工、验收、评审及资金支付原则上要在7月底前全面完成,让贫困群众及早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