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楼区2019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安 排 方 案
根据中央和省、市、区关于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经项目单位申请、区扶贫办和区财政局共同审核、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审定,现将2019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安排制订如下方案。
一、资金额度
本次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共计229万元,即:2019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29万元(湘扶办发〔2018〕31号),其中明确扶贫小额信贷贴息资金1万元。
二、资金投向
本次扶贫专项资金安排重点投向产业扶贫,特别是重点支持麻布山森林公园周边贫困村大力发展乡村旅游产业,产业发展投入比例要在60%以上。
三、资金安排
(一)产业发展类(211万元)
1.区农林水务局扶贫产业发展奖扶资金40万元;
2.郭镇乡麻布村麻布山乡村旅游环境改造项目121万元;
3.郭镇乡磨刀村磨刀路旅游便道提质改造项目50万元。
(二)技术培训类(17万元)
1.雨露计划职业教育扶贫补助资金12万元;
2.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经费5万元。
(三)其它类(1万元)
1.扶贫小额信贷贴息资金1万元。
四、资金要求
1.要专款专用。严格按照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做到专款专用、专款专账,严禁挪用、套取、截留、侵占、贪污扶贫项目资金,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要公示公开。乡(街道)、村必须严格按照湖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湖南省财政厅印发的《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湘扶办联〔2018〕1号)的要求,对扶贫资金项目使用情况在乡(街道)、村公示栏进行全程公示,每次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并在项目实施前、实施中、实施后接受群众的全程监督。工程类项目要对施工前、中、后现场拍摄对比照片作为报帐资料。扶贫资金项目的公告、公示内容应包括投资规模、资金来源、资金用途、受益对象、实施单位(个人)、补助标准、审批程序、政府采购、招投标、实施期限及项目完成情况等,同时公布项目监督单位及监督电话、通讯地址或电子邮箱,并由公示单位留存相关照片备查。
3.要依法依规。项目实施过程中,程序要规范,手续要齐全,决策要民主,结果要公开。属于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财政评审范围的,要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规定执行。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把项目验收关,确保工程质量。项目资金一律采取转账支付或通过扶贫明白卡发放。项目报账资料要齐全,票据签字盖章要规范、完善。项目施工、验收、评审及资金支付原则上要在6月底前全面完成,让贫困群众及早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