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楼扶发〔2018〕3号
岳阳市岳阳楼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关于印发《岳阳楼区2018年中央、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安排方案》的通 知
各街道(乡),区直各单位:
现将《岳阳楼区2018年中央、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安排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岳阳市岳阳楼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18年8月8日
岳阳楼区2018年中央、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安排方案
根据中央和省、市、区关于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经项目单位申请、区扶贫办和区财政局共同审核、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审定,现将2018年中央、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安排制订如下方案。
一、资金额度
本次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共计695万元,即:2018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50万元(湘扶办发〔2018〕15号);2018年省级财政扶贫资金435万元(湘扶办发〔2018〕16号),其中,光伏扶贫10万元、扶贫小额信贷贴息25万元、脱贫攻坚考核奖励400万元;2018年扶贫产业发展资金10万元。
二、资金投向
用于区内的扶贫专项资金应该坚持“两个重点”的原则,一是重点投向贫困村,在确保资金投入兼顾大面平衡的前提下,资金要重点向贫困村投入,投入比例不应低于40%;二是重点投向产业发展,根据我区近郊农村不适宜大规模发展种养产业的实际情况,扶贫专项资金要重点扶持发展麻布山森林公园旅游产业、光伏产业、政府支持的种养产业等,总体投入比例不应低于60%。
三、资金安排
(一)产业发展类(456万元)
1.扶贫产业发展资金10万元(由区农林水务局负责实施);
2.光伏产业扶贫10万元,其中,郭镇乡麻布村60kw光伏产业扶贫项目5万元、郭镇乡磨刀村60kw光伏产业扶贫项目5万元;
3.郭镇乡麻布村磨刀港(麻布段)生态旅游水环境治理项目132万元;
4.郭镇乡建中村前山港生态旅游水环境治理项目132万元;
5.郭镇乡磨刀村前垄港生态旅游水环境治理项目102万元;
6.郭镇乡磨刀村磨刀路旅游便道提质改造项目50万元;
7.城陵矶街道城陵矶村胜利组蔬菜基地改造项目20万元。
(二)基础设施类(160万元)
1.郭镇乡建中村许家组山塘改造项目20万元;
2.郭镇乡马安村和平组至春华组道路改造项目20万元;
3.郭镇乡枣树村新民组新塘改造项目20万元;
4.服务城陵矶新港区工作组冷水铺村107断头路改造项目20万元;
5.服务城陵矶新港区工作组胥家桥村山塘水港改造项目20万元;
6.服务城陵矶新港区工作组延寿村七组至八组道路改造项目20万元;
7.服务城陵矶新港区工作组滨湖村胡家组至马家组道路提质改造项目20万元;
8.奇家岭街道仓田村新王至曾家道路改造项目20万元。
(三)公共服务类(20万元)
1.郭镇乡麻布村村部广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20万元。
(四)技术培训类(15万元)
1.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雨露计划补助资金10万元;
2.扶贫专项培训经费5万元。
(五)其它类(44万元)
1.扶贫小额信贷贴息资金44万元(另增加19万元)。
四、资金要求
1.要专款专用。严格按照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做到专款专用、专款专账,严禁挪用、套取、截留、侵占、贪污扶贫项目资金,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要公示公开。资金项目实施计划必须在村务公示栏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并在项目实施前、实施中、实施后接受群众和村务监事会的全程监督,工程类项目要对施工前、中、后现场拍摄对比照片作为报帐资料。扶贫资金项目的公告、公示内容应包括投资规模、资金来源、资金用途、受益对象、实施单位(个人)、补助标准、审批程序、政府采购、招投标、实施期限及项目完成情况等,同时公布项目监督单位及监督电话、通讯地址或电子邮箱,并由公示单位留存相关照片备查。
3.要依法依规。项目实施过程中,程序要规范,手续要齐全,决策要民主,结果要公开。属于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财政评审范围的,要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规定执行。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把项目验收关,确保工程质量。项目资金一律采取转账支付或通过扶贫明白卡发放。项目报账资料要齐全,票据签字盖章要规范、完善。项目施工、验收、评审及资金支付要在11月底前全部完成,让贫困群众及早受益。
岳阳市岳阳楼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8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