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楼区脱贫攻坚常态化督查联点方案
为切实强化脱贫攻坚的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和工作落实,根据《湖南省脱贫攻坚常态化督查联点方案》(湘办〔2017〕34号)和《岳阳市脱贫攻坚常态化督查联点方案》(岳扶发〔2018〕8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岳阳楼区脱贫攻坚常态化督查联点方案。
一、联点安排
1.区级领导联贫困村常态化督查。区级领导脱贫攻坚常态化督查联点贫困村具体安排见附件。以后联点领导如有职务变动,由相应岗位领导自然递补。区级领导脱贫攻坚常态化督查原则上每季度安排一次。区级领导对所联贫困村开展督查时,由负责该贫困村常态化督查的区直单位选派熟悉业务的人员组成督查组。督查组负责督查的联络协调和信息报送工作。
2.区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包贫困村的常态化督查。区直单位包贫困村督查具体安排见附件。每个督查组由3人组成,其中区直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扶贫专干为联络员,负责督查的联络协调和信息报送。区直单位主要负责人督查联点贫困村每两月不少于1次。督查组成员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再变动,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要及时报区扶贫办备案。
3.乡(街道)领导包所辖非贫困村的常态化督查。各乡(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参照区级领导和区直部门主要负责人联点安排方式 ,将乡(街道)主职包所辖非贫困村常态化督查的联点方案报区扶贫办备案。
二、组织领导
1.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区脱贫攻坚大会战指挥部每季度听取一次区直部门、乡(街道)脱贫攻坚常态化联点督查工作情况汇报。
2.区扶贫办负责常态化联点督查工作的统筹协调、情况综合和联络服务,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区委问责办做好相关配合工作。
3.各责任单位为督查组开展督查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保障。
三、督查内容
根据《岳阳市脱贫攻坚督查巡查工作实施办法》(岳办〔2016〕39号)和省、市、区相关要求,常态化督查的重点为:查行业和专项扶贫各项政策是否精准落实;查产业扶贫项目是否产生实效;查基础工作突出问题是否整改到位;查项目管理和资金分配使用是否规范;查干部作风是否切实改进等五个方面,具体内容详见《 岳阳市2018年至2020年开展扶贫
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岳阳市脱贫攻坚突出问题集中整改方案》等文件所列问题清单。
四、工作要求
1.区直各责任单位和乡(街道)要高度重视常态化联点督查工作,选派素质高、业务精、作风过硬、年富力强的同志参与督查。
2.区扶贫办要加强对各督查组的业务指导,常态化联点督查工作启动前,对督查组全体成员开展一次集中培训,并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向各督查组提供相关文件资料。
3.各督查组根据所联点的贫困村脱贫攻坚年度目标任务和问题清单,结合实际制定年度督查方案,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的开展实地督查。实地督查坚持明查与暗访相结合,以暗访为主, 按照“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方式开展工作,采取“看、问、查、访、考”的方法进行综合督查。要重点关注安居扶贫(危房改造)、产业扶贫、健康扶贫、教育扶贫、金融扶贫、就业扶贫、兜底保障、项目管理、资金使用、精准识别和退出、政策宣传等重点工作和突出问题。对每次实地督查发现的问题,各督查组要列出清单,及时向有关部门单位交办,并督促整改落实。
4.上一级督查组要按照自上而下原则,对下一级督查组加强业务指导,及时交办问题,提出整改要求。下一级督查组要按照自下而上的原则,向上一级督查组报送督查情况、突出问题、整改成效和意见建议,有效有序推进常态化督查工作。
5.各督查组每次督查完毕,要将督查情况形成书面报告、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向区扶贫办反馈。区扶贫办会同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汇总整理各组情况,定期向区委、区政府报告,并视情况进行通报。
附件:岳阳楼区区级领导及区直单位脱贫攻坚常态化联点督查责任分工表
附件:
岳阳楼区区级领导及区直单位脱贫攻坚
常态化联点督查责任分工表
牵头领导 |
责任单位 |
主要负责人 |
贫困村名称 |
廖星辉 |
区扶贫办 |
周 泽 |
郭镇乡麻布村 |
朱彦翼 |
区驻村办 |
许 静 |
郭镇乡建中村 |
方正春 |
区政府督查室 |
王 勇 |
郭镇乡磨刀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