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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岳阳市岳阳楼区城市建设投资服务中心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岳阳市岳阳楼区城市建设投资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 2024-01-03 17:07 浏览次数: 1

  2023年,我中心严格遵循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要求,坚持把信息公开贯穿于我中心工作全过程,切实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要求,区城投服务中心编制了2023年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报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六部分内容,统计数据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我中心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主任任组长,分管副主任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性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同时,为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明确了各股室信息公开的工作内容,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依法依规依程序推进。

  (二)落实主体责任。我中心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职责和任务,形成各负其责、分工明确、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层层落实责任,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突出工作重点。我中心将政府信息公开为工作重点,加大主动公开的力度,丰富主动公开的途径,扎实推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一是对领导班子分工情况、单位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三定方案)进行公开;二是将单位职能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公示。三是其他需要公开的内容进行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我中心自政府信息工作全面启动以来,各项工作逐步规范化,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待提高;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丰富;三是信息的内容不够全面。

  (二)整改措施

  一是及时梳理各项工作并进行信息公开。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及时公开我中心产生的各类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做到真实、具体、全面。

  二是拓宽公开渠道,完善信息公开内容。紧密结合自身实际,努力拓展公开内容,积极探索完善并落实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等具体工作流程。同时,多渠道、多层次主动、及时地公开政府信息,让群众能够及时了解中心工作动态。

  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扎实开展业务培训,认真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提升业务水平,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

  四是积极引导群众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信息公开为抓手,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和需求,进一步畅通公众与政府部门之间的沟通渠道,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各种问题,确保各项决策符合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