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整治市中心城区沿湖砂石散货客运码头的通告〔岳政告[2010]9号〕
来源:未知来源   2010-11-1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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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升城市品位,打造滨湖城市秀美形象,解决市中心城区沿洞庭湖岸线砂石、散货、客运码头杂乱无章、经营无序和严重污染城市等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5号)、《岳阳市城市总体规划》、《岳阳港总体规划》、《岳阳市港口岸线管理办法》等规定和城市“五创”提质工作总体部署,现就整治市中心城区沿湖砂石、散货、客运码头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市中心城区沿洞庭湖岸线南起贮木场码头、北至城陵矶外贸码头,沿线一律不得经营砂石和堆放对城市有污染的煤炭、水泥等货物。规划建设月山砂石码头片区集中经营砂石。在月山砂石码头片区建成前,暂时保留贮木场、桂花园两个码头经营砂石;暂时保留华菱港宏祥混凝土公司、七里山岳阳混凝土公司自用砂石进港通道。

二、暂时保留的贮木场、桂花园两个砂石码头和华菱港宏祥混凝土公司、七里山岳阳混凝土公司两个砂石进港通道,要按照城市“五创”提质、美化岸线要求进行改造,并向市地方海事局依法申请取得港口经营许可和岸线使用许可后,方可继续生产经营。

三、保留市公路局北门战备渡口码头,但不得经营砂石及散货;市长江修防处吉家湖砂石码头作为城市防汛专用砂石码头予以保留,但不得对外经营。渔都码头由市国资委回购后,通过招商引资开发水上综合服务性码头。

四、市中心城区沿洞庭湖岸线南起贮木场、北至桂花园,所有客运船舶及旅游船艇,全部集中到南岳坡旅游客运专用码头,实行集中停泊、集中管理、规范经营。

五、经市政府批准拆除后的码头,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封闭码头通道,市地方海事局负责拆除码头设施。

六、港口岸线属国有资源,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港口管理部门许可,均不得占用、破坏岸线,不得随意改扩建码头。市地方海事局对市中心城区沿湖岸线码头依法实施统一管理,对违反规定向码头卸载砂石及其他禁止货物的船舶,依法给予罚款、吊扣证件、滞留船泊的处罚。

七、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一○年八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