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楼价[2010]09号
关于发布岳阳楼区增补药物最高零售价格的 通 知
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我区是省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36个县市区之一,根据湘卫办发[2010]24号《关于我省基本药物制度试点县市区增补基本药物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按照不高于国家发改委和湖南省物价局发布的药品最高零售价格,不高于本地基层医疗机构原同品种、同规格剂型、同生产企业药品的平均购进价格,不高于本地零售药店同品种、同规格剂型、同生产企业药品的平均零售价的原则,经过反复调查询价,并与配送企业中标价格进行比较,采取“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了我区增补基本药物最高零售价格。经市物价局、区政府同意,现将我区增补药物最高零售价格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发布最高零售价格的增补药物,共90种,235个剂型规格。具体价格见《岳阳楼区增补药物最高零售价一览表》。
2、本次发布的价格为全区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最高零售价格。
3、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在醒目位置对增补药物销售价格进行公示,并悬挂12358举报电话温馨提示牌,方便群众查询和监督。
4、本次确定的最高零售价格自2011年1月1日起执行。执行期暂定一年。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附件: 岳阳楼区增补药物最高零售价一览表.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