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中心城区征收拆迁和安置补偿工作,促进我区保障性住房体系建设,按照2011年7月1日岳阳楼区机构编制委员会会议精神,根据工作需要并结合我区实际,在全区范围内选调部分工作人员到岳阳楼区征收安置工作局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选调工作的领导,特成立岳阳楼区征收安置工作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副区长李青松同志任组长,卢红升、陈金星、李建国、余伟星、许国辉、李宏英、彭芳奇为副组长,孙伟、王传胜、葛勤略、李平平、袁强等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李宏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选调要求
1、选调人数
本次选调采取本人自愿、择优录取的方式在全区范围内选调12名工作人员到区征收安置工作局工作。
2、选调对象的基本条件和资格
(1)、岳阳楼区具有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的、在职工作人员。主要从2006年以来在本区参加工作的退伍士官中选调。如退伍士官人数不能满足本次选调人数要求,可考虑在退伍士兵和参与过征收拆迁、项目建设且反响良好的其他工作人员中选调;
(2)、中专以上学历。(含中专学历,不含高中毕业,大专在读以录取通知书、学籍号为准)
(3)、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参加工作2年以上时间。
(5)、近两年来年度考核称职以上。
(6)、身体健康。
三、选调程序及方法步骤
1、报名。凡符合条件者均可报名。报名者需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由所在单位党委(党组)进行资格初审,连同近期彩色同底免冠一寸照片3张、学历证书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于
7月
18日
下午5时前报到区征收安置工作局。
2、资格审查。由区征收安置工作局、区人劳局、区编办、区纪委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
3、笔试。笔试以涉及征收安置等方面法律法规为依据,主要测试报名者对征收安置工作中遇到实际情况所需要的基本理论、基本方法、基本法律法规掌握情况。
4、考察。笔试结束后,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能力水平和工作业绩等。
5、酝酿决定。根据参选对象的笔试成绩、考察情况,由选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拟任人选,报选调领导小组审定。
四、纪律监督
选调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由选调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为确保公开、公平、公正,本次公选由区委组织部组织实施,区纪委、区监察局全程参与监督。严禁任何人以任何形式进行舞弊,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岳阳楼区征收安置工作局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二日
附件:1、岳阳楼区征收安置工作局选调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2 、岳阳楼区征收安置工作局选调人员名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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