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楼区关于招募法律援助志愿者的公告
来源:岳阳楼区司法局   2012-08-06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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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司法部、团中央《关于实施法律援助志愿者服务计划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动员社会各界人士通过志愿服务方式参与法律援助工作,更好地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推进法律援助事业的深入发展,结合法律援助志愿者服务事业开展的实际,特向社会招募一批法律援助志愿者。

 一、招募对象
      1、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人员和政法系统具有一定法律知识的其他人员;
      2、在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的具有一定法律知识的人员;
      3、取得律师资格但尚未执业、通过司法考试但尚未在政法系统工作的人员;
      4、法律专业在校学生;
      5、新闻单位、文化单位中热心于法律援助事业的记者和创作人员;
      6、有一定经济能力或社会活动能力并热衷于法律援助事业的社会贤达;
      7、其他热心于法律援助事业的人员。

二、志愿者基本条件:
      1、品行良好,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2、热心于法律援助事业;
      3、大专以上学历,具有相应法律专业知识。

三、法律援助志愿者服务的范围:
      1、按照法律规定和服务对象的实际需要,在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下,为符合条件的当事人提供专业法律援助;
      2、办理重大、疑难、社会影响面广的法律援助案件以及跨地区法律援助案件;
      3、宣传法律援助制度;
      4、解答法律咨询,提供法律意见;
      5、代拟法律文书;
      6、志愿捐助。组织和动员社会各界捐款物支持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工作。

四、法律援助志愿者服务要求
      法律援助志愿者应当遵守法律援助志愿服务的管理规定,履行法律援助志愿服务承诺,参加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团(队)安排的志愿服务工作。不得以法律援助志愿者身份从事任何以赢利为目的或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不得泄漏志愿服务对象的隐私。

五、招募办法
     申请人需填写《湖南省法律志愿者登记表》(一式两份),提交同底近期一寸彩色照片三张。
     申请人需将登记表、相关材料和照片交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进行审核并注册,截止日期为822日。
  

  区法律援助中心联系人:游频         联系电话:8186838
  邮箱:474419108@qq.com

   附件1湖南省法律援助志愿者登记表.doc

   附件2湖南省法律援助志愿者管理办法(试行).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