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禁违拆违治违工作的通告
来源:未知来源   2013-03-09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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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禁违拆违治违工作的通告

 

岳楼政发〔20134

 

为加强城市建设和管理,改善城市环境,确保城市总体规划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岳阳市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等规定,严格禁止违法建设,对违法建筑和违章棚亭无偿拆除。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任何单位或个人,违反土地、规划等有关法律法规,未经国土、规划等相关部门批准,无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不按照许可规定建造的建(构)筑物均属违法建筑。

二、各类违法建筑和违章棚亭应在限期内自行拆除,对不自行拆除的违法建筑,区人民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依法拆除。

三、征收过程中,严格执行土地、规划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违法建筑和违章棚亭坚决依法拆除,一律不予补偿。

四、对阻碍行政执法部门履行职责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政府

                             201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