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红日社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
通 告
岳楼政发〔2013〕12号
为进一步加强红日社区环境综合整治,切实维护社区公共秩序,营造良好生活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任何单位或个人,违反土地、规划等有关法律法规,未经国土、规划等相关部门批准,无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不按照许可规定建造的建(构)筑物均属违法建筑。
二、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联建、共同开发等形式非法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许可不得进行新建、改扩建、加层、外立面装饰。所有在建的违法建设,必须立即停止施工并自行拆除,鼓励违法建设者对现有的违法建设自行拆除或请求有关部门协助拆除,在规定的期限内未拆除的,由有关部门依法强制拆除。拆除违法建设,一律不予补偿。
三、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正在修建中的违法建设,应停止施工,施工队伍应立即退场,建筑材料应立即清运。
四、对阻碍行政执法部门履行职责,或因违法建筑被拆除而无理取闹、借机滋事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积极参与文明城市创建。主动清除房前屋后的杂草、杂物等,并做到房前屋后经常清扫;不饲养家禽家畜,不在公共绿地栽种;不乱搭乱建、不损坏公共设施、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不乱贴乱画,营造干净整洁的社区环境。
六、倡导文明新风尚。积极倡导文明礼貌、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的社会公德;倡导尊老爱幼、家庭和睦的家庭美德;倡导诚实守信、奉献社会的个人品德,争做文明市民。
岳阳楼区违法建设举报热线:8800977。
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政府
2013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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