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岳阳楼分局公告
来源:区工商分局   2013-07-15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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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迪美塑料厂等1440户企业(其中:私营1398户;内资企业42户)未按规定参加企业年度检验,我局于201339日在《岳阳日报》发布了催检公告,以上企业在催检期限内仍未办理年检手续。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企业年度检验办法》第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现将在责令期限内未年检的企业名单予以公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仍未接受年检的,我局将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

附:未按时年检企业名单(详见市青年中路岳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楼前法定公告栏内和岳阳市红盾信息网(网址:www.yygs.com,名单保留60天)。

 

 

岳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岳阳楼分局

2013 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