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戒严通告
来源:未知来源   2014-01-2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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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政府

森林防火戒严通告

岳楼政发〔20142号

目前已进入森林防火特护期,由于天气回暖等诱发因素增多,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为有效防控森林火灾,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要求,区人民政府将全区所有林区界定为森林防火区,特发布此通告

一、森林防火特护期内(2014年1月26日至2月16日),在全区林地及距林地边缘300米范围内,必须严格执行以下防火禁令:严禁未经许可携带火种及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严禁点烛、燃香、烧纸等易诱发火灾的祭祀;严禁烧田埂、烧灰积肥、炼山、烧地坎草等野外用火;)严禁燃放烟花爆竹、放孔明灯、玩火自娱等;严禁吸烟、点火取暖及照明、野炊易诱发森林火灾的野外用火活动。

二、进入林区的车辆和个人,应自觉接受森林防火部门的登记检查。严禁未安装防火装置、未配置灭火器材的机动车辆进入禁火区域。

三、森林、林地的经营管护单位和个人,在其经营管护范围内负有森林防火责任。

四、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依规履行职责,加大森林火灾的防控力度,及时消除森林火灾隐患,组织森林火灾扑救及善后工作。

五、违反本通告的,视情节轻重依法依规惩办查处;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别是党员及领导干部违通告的,视情节轻重依法惩办或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本通告适用于全区所有林区,森林防火全天候值守区森林防火24小时值班电话:0730—8629109

七、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政府

                           2014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