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的通告
岳楼政发〔2016〕7号
为进一步治理计划生育环境,坚持计划生育国策不动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版)》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就加强我区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收对象。凡户籍在我区或居住在我区,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多生育子女、非法收养子女,未缴纳或未按标准足额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当事人(以下简称“当事人”),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2016年1月1日之前生育的二孩“除单独二孩、农村独女户生育二孩、通过病残儿鉴定生育的二孩外”属违法生育)
二、征收要求。当事人必须及时主动到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缴纳社会抚养费。对主动、及时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当事人,依法从轻处理;对拒不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当事人,一律严格按照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当事人或其他人员暴力干扰、阻碍社会抚养费清理征收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打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征收程序及标准。社会抚养费征收的程序和标准严格按照《湖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版)>应用解释的通知》(湘卫法制发〔2016〕4号)规定执行。社会抚养费依法征收完成后,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向当事人出具《湖南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
四、举报。欢迎社会各界人士通过信件、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实名举报违法生育对象,特别是有违法生育行为的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公职人员,受理机关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举报地址:岳阳楼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五里牌工农巷16号)
举报电话:0730-2987137、0730-2951315 举报邮箱:LQWJZFJ@163.com 特此通告。
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政府
2016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