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政府
东茅岭南辅道片区旧改项目德赛商业广场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修改情况公告
岳楼政发〔2016〕10号
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及东茅岭南辅道北侧片区整体规划需求,市规划部门于2016年6月30日出具德赛商业广场征收红线图,将该大楼纳入征收范围。按照相关程序要求,岳阳楼区人民政府分别于2016年5月4日和7月6日公布了《东茅岭商业步行街南辅道片区旧城改造项目德赛商业广场预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和《东茅岭商业步行街南辅道片区旧城改造项目德赛商业广场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公告》,并在岳阳楼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德赛商业广场大楼同步公示,征求意见时间各为30天,公告截至日期2016年8月4日。在此期限内大部分被征收人及时将信息反馈到征收部门。征收部门对收集的意见进行了归纳整理,并组织相关部门讨论。现将征求到的意见和回复意见公告如下:
一、关于要求按写字楼进行产权调换的问题
部分被征收人认为该大楼建设是按写字楼设计,也一直是按写字楼使用或出租,且物业费按写字楼标准收取,要求尊重实事,按写字楼进行产权调换。
意见回复:被征收房屋的建筑面积、结构、用途等,以房屋权属证书和房屋登记簿的记载为准;房屋权属证书与房屋登记簿不符的,除有证据证明房屋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房屋登记簿为准。根据该栋大楼实际情况并综合被征收人的实际需求,征收部门将向市规划设计部门建议设计部分写字楼供被征收人选择调换。
二、关于要求免办证费用和税费的问题
部分已办理和未办理产权证的被征收人,要求由政府负责办理产权证并免相关办证费用和税费。
意见回复:按《岳阳市中心城区征收安置房办证税费及配套用房管理暂行规定》(岳政办发〔2015〕4号)文件执行,其中相关条款已对征收安置房办证收费标准有明确规定。
三、关于要求提高房屋产权调换比例的问题
部分被征收人认为房屋产权调换比例过低,要求达到1:1.2或1:1.3,甚至更高。
意见回复:《岳阳市中心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补助奖励标准》(岳政办发〔2014〕9号)文件规定:高层住宅房屋被征收后以高层住宅房屋进行产权调换的,按合法套内面积等面积调换或按合法建筑面积1:1.1调换;非住宅房屋实行产权调换的,按原批准的用途和建筑面积进行等面积调换。
四、关于租赁合同未到期要求给予经营损失补偿的问题
部分被征收人因房屋出租合同未到期要求对其经营损失进行补偿。
意见回复: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及相关政策文件执行,在征收决定公告发布后,由被征收人与租赁人自行解除租赁关系。
五、关于要求住宅房屋按商业标准补偿停产停业损失的问题
部分被征收人要求对其住宅房屋按商业标准补偿停产停业损失。
意见回复:住宅房屋在征收补偿时已按临时安置补助标准进行了补偿,不存在再按商业标准补偿停产停业损失的问题。
另外一些不是共性的问题,符合政策规定的按政策规定执行,不符合政策规定的不予支持。
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政府
2016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