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陈曦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岳楼政人〔2018〕4号)
来源:岳阳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10-22 0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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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政府

关于陈曦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根据中共岳阳楼区委岳楼委干〔2018〕21号文件精神,区人民政府决定:

陈曦同志任岳阳楼区区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免去其岳阳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赵青同志任岳阳楼区厂地协作办公室主任,免去其岳阳楼区区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职务;

隋颁材同志任岳阳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免去辜太平同志岳阳楼区厂地协作办公室主任职务。

 

 

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