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黄海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岳楼政人〔2022〕2号)
来源:岳阳楼区人民政府   2022-03-04 1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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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楼政人〔2022〕2号

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政府

关于黄海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根据中共岳阳楼区委岳楼委干〔2022〕10号文件精神,区人民政府决定:

黄海同志任岳阳楼区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郝海玉同志任岳阳楼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张熙同志任岳阳楼区统计局总统计师(试用期一年);

刘锦同志任岳阳楼区审计局总审计师(试用期一年);

鲁建同志任岳阳楼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总工程师(试用期一年);

刘畅同志任岳阳楼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鲁腾同志任岳阳楼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丁凤同志任岳阳楼区经济研究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孙加望同志任岳阳楼区禁违拆违治违督查办公室副主任;

罗爱民同志任岳阳楼区市场建设服务中心副主任,免去其岳阳楼区市场建设服务中心财计科科长职务;

卢小平同志任岳阳楼区市场建设服务中心财计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易丹同志任岳阳楼区市场建设服务中心人事科科长,免去其岳阳楼区生态能源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杨剑同志任岳阳楼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何维同志任岳阳楼区城市管理督查考评中心督查专员(试用期一年);

刘涛同志任岳阳楼区城市管理督查考评中心督查专员(试用期一年);

欧伟同志任岳阳楼区城市管理督查考评中心督查专员(试用期一年);

宋淇轩同志任岳阳楼区禁毒社会化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孙伟同志任岳阳楼区社会保险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傅颖同志任岳阳楼区就业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屈鹏同志任岳阳楼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舒小兵同志任岳阳楼区物业管理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戴冠东同志任岳阳楼区交通质量安全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杨艳红同志任岳阳楼区审计事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钟伯晗同志任岳阳楼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罗江洪同志任岳阳楼区公共卫生医治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郑晶同志任岳阳楼区投资促进事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陈智勇同志任岳阳楼区梅溪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蒋帅同志任岳阳楼区梅溪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宋亮献同志任岳阳楼区梅溪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何云柯同志任岳阳楼区奇家岭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邓茂玲同志任岳阳楼区奇家岭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瑰同志任岳阳楼区洛王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陈毅根同志任岳阳楼区金鹗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余得水同志任岳阳楼区金鹗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天柱同志任岳阳楼区金鹗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方子欣同志任岳阳楼区岳阳楼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徐杰同志任岳阳楼区岳阳楼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郑聪思同志任岳阳楼区岳阳楼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净意同志任岳阳楼区东茅岭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高同志任岳阳楼区东茅岭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光同志任岳阳楼区城陵矶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章旖旎同志任岳阳楼区望岳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炅睿同志任岳阳楼区吕仙亭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鑫同志任岳阳楼区吕仙亭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源同志任岳阳楼区三眼桥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任登科同志任岳阳楼区三眼桥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陈煜同志任岳阳楼区三眼桥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丁稀峰同志任岳阳楼区五里牌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徐畅同志任岳阳楼区五里牌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袁子尧同志任岳阳楼区站前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吴诚同志任岳阳楼区站前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铭茗同志任岳阳楼区王家河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黄贝同志任岳阳楼区王家河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刘建同志岳阳楼区禁违拆违治违督查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李研同志岳阳楼区禁违拆违治违督查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骆亚平同志岳阳楼区服务城陵矶新港区工作组成员职务;

免去周勇同志岳阳楼区洛王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免去任周强同志岳阳楼区王家河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免去黎彬彬同志岳阳楼区金鹗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免去杨森彬同志岳阳楼区三眼桥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政府

2022年3月4日

抄送:区委组织部。

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