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陈百世等同志任职的通知(岳楼政人〔2011〕4号)
岳楼政人〔2011〕4号
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政府
关于陈百世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乡、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根据中共岳阳楼区委岳楼委干〔2011〕36号文件精神,区人民政府决定:
陈百世同志任岳阳楼区站前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挂职一年);
刘军同志任岳阳楼区洛王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挂职一年);
刘洋同志任岳阳楼区吕仙亭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挂职一年);
罗爱民同志任岳阳楼区金鹗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挂职一年);
胡欣同志任岳阳楼区奇家岭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挂职一年)。
二○一一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