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瞿法林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岳楼政人〔2017〕4号)
岳楼政人〔2017〕4号
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政府
关于瞿法林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根据中共岳阳楼区委岳楼委干〔2017〕24号文件精神,区人民政府决定:
瞿法林同志任岳阳楼区公共服务和网格化管理中心主任;
陈宏伟同志任岳阳楼区经营管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岳阳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周剑锐同志任岳阳楼区城市建设投资管理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岳阳楼区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龙军华同志任岳阳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湖南城陵矶新港区岳阳楼区工作部副部长职务;
刘海龙同志任岳阳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岳阳楼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职务;
王勇同志任岳阳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胡立同志任岳阳楼区人民政府经济研究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辉同志任岳阳楼区麻布山森林公园管理处主任(试用期一年);
敖德红同志任岳阳楼区安全生产监督执法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胡珊同志任岳阳楼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大队长;
岳文武同志任岳阳楼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专职副主任;
免去付田夫同志岳阳楼区城市建设投资管理中心主任、岳阳楼区财政局副局长(兼)职务;
免去廖岳龙同志岳阳楼区经营管理局局长职务;
免去魏虎同志岳阳楼区经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邓群政同志岳阳楼区商务粮食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冯金干同志岳阳楼区血吸虫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何清同志岳阳楼区金鹗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免去夏训红同志岳阳楼区岳阳楼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免去姜金洲同志岳阳楼区金鹗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挂职)职务;
免去李嘉同志岳阳楼区王家河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政府
2017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