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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内设机构

来源: 郭镇乡 发布时间: 2024-11-13 17:57 浏览次数: 1

  1、党政办公室。协助乡领导处理党务和政务日常事务;负责机关文电、重要文稿、信息、档案、网信、机要、保密、会务、接待、后勤等工作;负责综合协调、综合调研、督查督办、综合考核等工作。(负责人:李扬戈 联系电话:0730-8672222)

  2、党建办公室(新时代文明实践所)。负责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工作,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负责干部人事、机构编制、思想宣传、意识形态、文明创建、统一战线、民宗侨务、社会工作等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协调辖区内群团组织开展工作;组织、指导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负责人:李嫣  联系电话:0730-8672222)

  3、生态办公室。负责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律;宣传生态环境保护方针政策;做好辖区内污染防治工作;开展辖区内生态环境日常巡查及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常态化监管工作;负责辖区内河(湖)、林、田治理和保护相关工作。(负责人:赵志军 联系电话:0730-8672222)

  4、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经济发展规划的制订和落实;指导协调二、三产业发展,推进经济结构调整;负责辖区内各类经济组织的管理、综合协调和服务工作;负责发改、科技工信、金融商贸、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经济社会统计调查、库区移民等方面工作。(负责人:曾丹健 联系电话:0730-8672222)

  5、平安法治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政法、综治、维稳、治安、信访、禁毒工作;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落实安全生产制度,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负责组织指导防汛抗旱、森林防火,配合做好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工作;组织协调辖区内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负责人:邓岳军  联系电话:0730-8672222)

  6、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做好辖区内特殊群体基础数据的统计;负责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查验核实、终止保障资格以及孤儿保障对象的审核工作;负责做好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对辖区内敬老院、养老服务机构进行监督管理;负责五保对象入住敬老院等供养服务机构、特困人员入住特困供养机构的初审;负责做好辖区内特困人员认定和救助供养待遇的初审;负责辖区内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补贴对象的初审;负责城乡医疗救助对象的初审和待遇核定;负责临时救助待遇核定及对本辖区户籍的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非本地户籍的临时遇困人员的救助安置;负责基本养老服务补贴、高龄补贴的审核、管理和给付;负责病残儿医学鉴定审核转报;负责做好辖区内殡葬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对辖区内社会组织的管理和指导;负责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范围调整初审工作,对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移交、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村务公开的审核、检查监督;负责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传染病疫情的预防控制职业健康、流动人口婚育状况等有关事务;负责做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登记、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缴费续保等工作;负责行政效能建设工作负责承办辖区内企业和群众相关政务服务和公共服务事项;负责梳理政务服务事项目录,优化办事流程,提升服务质量等;负责做好“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行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全域通办”;负责各类审批事项盖章办结、证件办理、证明开具,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负责协调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负责“12345”热线和市(区)长信箱工单处理;负责指导村开展公共(便民)服务,对村办事窗口服务进行监督考核;承担网格化管理的巡查、指挥、调度、督办等事务性工作;进一步拓展服务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功能;根据授权,承担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卫生健康、文化、体育、广电、旅游、红十字会、数据管理、政务服务、网格化管理等方面的其他事务性工作和公益性服务。(负责人:方芳 联系电话:0730-8672222)

  7、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推进乡村振兴、新农村建设、库区移民、农业技术推广、农村集体经济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等工作;组织开展辖区内动植物疫病预防控制、强制免疫,制止处置畜禽养殖环境污染行为,协助相关部门做好三类动物疫情发生的防治净化工作;负责推进乡村振兴、农村集体经济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工作;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和事故处理工作。根据授权,承担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畜牧水产等方面的其他事务性工作和公益性工作。(负责人:冯辉生 联系电话:0730-8672222)

  8、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辖区内退役军人及军烈属就业创业、优抚帮扶、权益保障、走访慰问、信访接待、政策法律服务等方面的事务性工作;负责对符合条件的抚恤优待对象优待的办理;根据委托,负责伤残抚恤人员残疾等级评定的申请受理、初审和管理服务工作;负责进入光荣院集中供养的申请受理;负责做好涉退役军人舆情的收集、引导工作;开展退役军人及其优抚对象的信息数据采集、资料管理、汇总分析等工作;指导村做好退役军人教育管理服务工作。根据授权,承担退役军人服务方面的其他事务性工作和公益性服务。(负责人:李志峰 联系电话:0730-8672222)

  9、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以乡名义,对适用简易程序的事项依法开展执法;负责辖区内重大案件线索巡查、报告;配合开展联合执法。根据授权,承担城市管理、自然资源与规划、生态环境、农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市场监管、卫生健康、殡葬、水利、劳动监察等方面的其他行政执法事项。(负责人:王奎 联系电话:0730-867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