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镇乡
一、郭镇乡党委职责
领导本地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等各项工作和基层社会治理。
二、郭镇乡人民政府职责
(一)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统筹乡和村区域化党建,加强混合所有制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和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党建工作,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及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二)统筹辖区发展。统筹落实市、区关于辖区发展的重大决策和建设规划,负责优化发展环境、采集企业信息、服务辖区企业、促进项目发展等工作,整合乡管理、监督职责和力量,为审批服务等工作提供支持和保障。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保护基本农田,组织开展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推广农业先进适用技术,抓好粮食生产。
(三)组织公共服务。组织实施各项公共服务,落实教育、卫生健康、社会保障、民政、科技、文化、物业管理、退役军人服务保障等民生领域相关法规政策;在整合基层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职责基础上,加强服务机构和平台建设,充分发挥综合便民服务作用。
(四)实施综合管理。负责辖区内城市管理(乡村建设)、生态环境等综合性管理工作,承担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职能。
(五)维护平安稳定。承担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应急管理与处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有关工作,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等。
(六)监督执法管理。统筹协调辖区内各类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根据授权开展简易执法。
(七)动员社会参与。动员辖区内各类单位、社会组织、村民等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为乡村发展服务。
(八)指导基层自治。指导村民委员会建设,健全村自治平台,组织辖区单位、村民参与村建设和管理。
(九)履行法定职责。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乡镇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和〈湖南省赋予乡镇(乡)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指导目录〉的通知》(湘政办发〔2019〕55号)精神,负责落实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规定的法定职责任务;根据授权,负责承接上级人民政府赋权、委托下放、服务前移等有关事项。
(十)完成区委和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