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陈建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岳楼政人〔2010〕2号)
岳楼政人〔2010〕2号
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政府
关于陈建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根据中共岳阳楼区委岳楼委干〔2009〕41号和岳楼委干〔2009〕46号文件精神,区人民政府决定:
陈建明同志任岳阳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经济研究室主任,免去其岳阳楼区人民政府常务秘书职务;
肖永同志任岳阳楼区人民政府常务秘书(试用期一年);
李立邦同志任岳阳楼区信访局副局长;
包勇同志任岳阳楼区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李颖妮同志任岳阳楼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韩红同志任岳阳楼区文化体育局副局长,免去其岳阳楼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刘英同志任岳阳楼区文化体育局副局长;
陈晖同志任岳阳楼区建设局副局长;
许峰同志任岳阳楼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姚晓文同志任岳阳楼区审计局副局长;
冯金干同志任岳阳楼区人民医院院长;
谢伟同志任岳阳楼区水利农机局副局长;
周玉林同志任岳阳楼区科技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李京同志任岳阳楼区三眼桥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薇同志任岳阳楼区五里牌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邓华丰同志任岳阳楼区岳阳楼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李美满同志岳阳楼区文化体育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沈菊娥同志岳阳楼区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张艳芳同志岳阳楼区民间组织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郭军同志岳阳楼区金鹗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免去廖良保同志岳阳楼区岳阳楼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二○一○年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