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易星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岳楼政人〔2010〕7号)
岳楼政人〔2010〕7号
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政府
关于易星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根据中共岳阳楼区委岳楼委干〔2010〕55号文件精神,区人民政府决定:
易星同志任岳阳楼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局长(机构升格),免去其岳阳楼区城市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冯婧同志任岳阳楼区三眼桥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戴辉冬同志任岳阳楼区洛王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刘骥同志岳阳楼区洛王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免去毛绍满同志岳阳楼区枫桥湖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二○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