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史志华等同志任职的通知(岳楼政人〔2010〕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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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1-03-0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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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楼政人〔2010〕9号
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政府
关于史志华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乡、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根据中共岳阳楼区委岳楼委干〔2010〕65号文件精神,区人民政府决定:
史志华同志任岳阳楼区控建拆违监督办公室副主任;
李朝同志任岳阳楼区信访局副局长。
二○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