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陈晖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岳楼政人〔201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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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2-05-23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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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楼政人〔2012〕5号
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政府
关于陈晖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根据《中共岳阳市委、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岳阳楼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岳委〔2011〕2号)文件精神:区交通局和区建设局合并为区交通建设局。根据中共岳阳楼区委岳楼委干〔2012〕18号文件精神,区人民政府决定:
陈晖、余长庆、付爱林、尹开荣、许峰、李觉民同志任岳阳楼区交通建设局副局长;
原岳阳楼区交通局、岳阳楼区建设局副局长职务自然消失,不再办理免职手续。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