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汪英杰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岳楼政人〔2015〕2号)
岳楼政人〔2015〕2号
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政府
关于汪英杰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根据中共岳阳楼区委岳楼委干〔2015〕8号文件精神,区人民政府决定:
汪英杰同志任岳阳楼区交通建设局副局长;
胡勇同志任岳阳楼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孙晓青同志任岳阳楼区金鹗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挂职一年);
免去余长庆同志岳阳楼区交通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肖鉴辉同志岳阳楼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任立志同志岳阳楼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
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政府
201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