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楼区残疾人联合会于1998年经区编委批准单列,升格为正科级事业单位,具有“代表、服务、管理”职能:代表残疾人的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团结教育残疾人,为残疾人服务;履行政府委托的部分行政职能,管理和发展残疾人事业。楼区残联内设股室4个:办公室、康复股、宣教股、信访维权股。
区残联职能
1.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的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多作贡献。
2.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3.承担中、省、市残联依照残保法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相关事宜。
4.协助区政府研究、制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的政策、规划和计划,对有关业务进行指导和管理。
5.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要,维护残疾人权益,为残疾人服务。
6.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文化、体育、科研、用品用具供应、福利、社会服务、无障碍设施和残疾预防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活动。
7.开展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
8.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相关工作。
9.承担区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做好综合、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指导和管理各类残疾人社团组织;指导乡、街办事处残联工作;开展残疾人事业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10.承担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