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岳阳楼区2023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23年,全区安全生产工作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紧紧锚定“三坚决两确保”工作目标,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打好安全生产翻身仗”总体要求和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持续提升公共安全治理水平,为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的核心引领区和首善之区提供坚实安全保障。
工作目标是:实现“三坚决两确保”,即坚决杜绝较大事故,坚决遏制一般事故,坚决防范自然灾害导致人员伤亡,确保全区安全事故总量和亡人数量持续下降,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重点任务是:
一、以责任落实为根本,进一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
1. 强化思想引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安全生产重要部署,研究出台落实举措。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部署纳入各街道(乡)、各部门宣传工作重点,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专题学习和研讨内容。
2. 落实领导责任。认真贯彻《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及时制定更新年度“工作清单”,建立区安委会全会讲评制度,推动各街道(乡)、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将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纳入领导干部述职内容。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带队督导检查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属地领导干部责任,切实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政治责任。实行安全生产“一月一考核、一月一排名、一月一约谈”制度,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对当月考核排名倒数第一名的街道(乡)、行业监管部门负责人进行约谈,通过严肃的约谈倒逼状态提升、工作落实。
3. 夯实部门安全监管责任。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严格落实《湖南省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湖南省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分工》,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成员单位将安全生产有关要求纳入部门权力和责任清单,切实履行部门行业安全生产主管监管责任。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高危企业100%建立落实双重预防机制。按照“业务相近”的要求,对新能源新材料新工艺新业态及时明确主责部门,厘清职责边界,切实消除盲区漏洞。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均要落实日常监督检查和指导督促职责。
4. 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 严格落实责任,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每月带队检查一次,每半年组织一次演练,切实做到安全责任、投入、培训、管理、应急救援五落实五到位。大力推行“一会三卡”制度,提高企业安全自我管理能力。坚持培训与考核、定责与追责相结合,加强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对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分级分行业组织安全管理能力抽考。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公告、举报奖励和教育培训等制度。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建设,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建立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切实强化事故隐患排查,对重大事故隐患严格按照“一单四制”管理。加强风险辨识评估,对排查出来的风险落实分级管控措施。充分发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第三方管理的作用,帮助企业提高双重预防能力。
二、以专项整治为重点,进一步抓好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
5. 建筑领域专项整治。持续深化建设领域安全治理,紧盯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扎实排查利用原有建筑物改建为酒店、饭店、学校、养老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依法查处违法建设以及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安全隐患行为。严厉打击违法分包转包、违规压缩工期等行为,持续推进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
6. 消防和人员密集场所专项整治。深入推进、持续巩固冬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成果,紧盯所有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厂房仓储、劳动密集型企业等高风险场所,以及经营性自建房、群租房“多合一”等低设防区域,突出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堵塞消防车通道、违规使用醇基燃料、违规动火动焊等问题隐患专项治理。实行重大火灾隐患“滚动挂牌”机制,严格落实“一单四制”整改要求,重大火灾隐患按期销案率100%。
7. 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深入实施燃气领域安全专项治理,突出瓶装液化气经营、输送配送、燃气使用等环节的排查整治,强化燃气管网设施、第三方施工破坏燃气管道、瓶装液化石油气、不合格燃气用具、餐饮等行业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等燃气领域安全监管。积极配合市城管局推进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
8. 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按照省、市应急管理部门安排部署,开展二轮“消地协作”重大危险源联合督导检查,确保企业对标自查率100%、交叉执法检查覆盖率100%,对涉及氯化、重氮化、氟化、过氧化等危险化工工艺企业开展专家指导服务及“回头看”,“一企一策”整改率100%。继续推动沿湖一公里化工企业搬迁改造、长输油气管线高后果区及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监管,深化油气储存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构建打击整治非法违法“小化工”长效机制。持续推进危险化学品重点企业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班组长“三类人员”培训率不少于60%。危险化学品企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高风险岗位操作人员资质达标率100%。
9. 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依法从严查处和打击非法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10. 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持续推进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加强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安防工程、危旧桥改造等实施。加强“两客一危”车辆智能监控,打击非法违法运输危险化学品、无从业资格证驾驶营运车辆、未取得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完善不停车治超检测系统建设。强化部门联动和信息共享,加强低速电动车、变型拖拉机、“大吨小标”等非法非标车辆源头治理,落实道路运输车辆及校车动态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超速、超员、疲劳驾驶、非法客运、非法载人和货车超限超载非法改装、拖拉机逾期未检验未报废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两站两员”队伍建设,夯实农村地区交通安全管理基础。
11. 工贸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全面启动涉爆粉尘和有限空间作业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清零”回头看行动,确保重大事故隐患100%“清零”。推进工贸行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2023年12月底前规模以上工贸企业100%完成建设。全面启动工贸监管信息化应用,四季度前100%规模以上工贸企业使用系统。严格安全设施“三同时”要求。加强工贸安全监管人员能力培训,新调整人员培训率100%。
12. 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加大学校、医院、旅游景区等公众聚集场所特种设备监督检查力度。开展城镇燃气压力管道、压力容器(气瓶)、锅炉、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以及未经登记违法使用特种设备等专项整治。开展电梯安全筑底行动,推动老旧住宅电梯隐患治理与更新改造等工作。
13. 能源安全专项整治。加强电力、油气长输管道等能源领域安全监管,杜绝较大以上电力人身伤亡责任事故,不发生因监管不力造成的油气管道损坏事故,确保我区能源领域安全。
14. 文化体育旅游安全专项整治。严查无照经营、无证上岗、未经许可经营文化娱乐、旅行社业务等非法经营活动。加强旅行社旅游租车管理,对旅行社旅游包车合同开展专项清查达到100%。加强对高风险旅游体育项目的安全监管,严防踩踏、高坠、翻车等事故发生。
15. 学生安全专项整治。开齐开足学生安全教育课程。开展防溺水、校车安全、中小学校实验室安全、学校建筑安全专项整治。确保学生安全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持续下降,坚决遏制涉学生群死群伤事故。
16. 其他行业领域。水利、商务、农机、仓储物流等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针对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可能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点位,明确打好安全生产翻身仗任务,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以监管执法为主线,进一步保持严管高压态势
17. 开展隐患清零行动。深入开展隐患清零行动,对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潜在风险隐患排查出来的重大隐患进行回头看,确保按期整改到位。对所有商场、影院、医院、养老院、学校、幼儿园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高层建筑封堵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确保限期整改到位,高危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及时报告主管和监管部门,严格按照“一单四制”管理,确保按期整改到位。
18. 严格监管执法。坚持安全监管“三个同行”(与执法同行、与专家同行、与宣教同行)。持续深入开展“强执法防事故”行动,对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按月实行监管执法排名。分级分类精准执法,高危企业监管执法全覆盖。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和刑法修正案(十一),加强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推进“行刑衔接”,对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违法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9. 严厉打非治违。严格落实“打非”主体责任,严厉打击危化品非法生产储存运输经营、无资质施工和层层转包、客车非法营运、违规电气焊、油气管道乱挖乱钻等典型非法违法行为。对顶风作案、屡禁不止的企业从严从重查处。
四、以保障生命安全为底线,进一步做好防灾减灾救灾
20. 严格落实自然灾害防治责任。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压紧压实“四方责任”,强化属地街道(乡)、监管部门、工程主体单位和公民自我防范灾害风险意识,真正形成“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的综合防治责任体系。充分发挥防汛抗旱指挥部、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等议事协调机构作用,加强各类自然灾害管理全过程的综合协调,采取综合防范措施,将防灾减灾救灾过程有机统一,增强全社会抵御和应对灾害能力。
21. 强化自然灾害风险防范应对。完善自然灾害风险形势综合会商研判机制、专题会商研判机制。建立健全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机制,会同相关部门加强极端天气、汛情旱情、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和森林火情监测预警,全面推行重要预警信息“叫应提醒”,依托“村村响”和气象预警平台,畅通预警预报渠道,建立群防体系。做好汛前准备工作,加强对行政责任落实、队伍建设、物资储备、预案完善、隐患排查整治和培训演练等工作的检查督导,推动严格落实各项安全度汛措施;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的检查督导,建立完善风险隐患数据库;严格落实地质灾害隐患管控责任和受威胁群众避险转移措施。严格落实森林防灭火“十个强化”工作举措,确保森林火灾“零发生”。积极应对雨雪冰冻灾害,统筹加强会商研判预警、推动相关地区和部门采取有效措施防范次生衍生灾害事故。进一步做好应急避难场所及配套设施建设,高标准推进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工程。
22. 高效开展灾害应急救助。完善灾情管理工作机制,加强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根据灾情指标适时启动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积极向上级对口部门单位争取救灾救助资金物资,切实做好应急救助、过渡期救助、倒损居民住房恢复重建、冬春救助等“全链条”救灾救助各项工作。加强救灾资金物资管理,坚决落实救灾资金打卡发放制度。
五、以共建共治为目标,进一步筑牢安全人民防线
23. 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全区所有街道(乡)和社区(村) 必须严格按照街道(乡)“六有”(有班子、有机制、有预案、有队伍、有物资、有培训演练)和社区(村)“四有”(有场地设施、有装备物资、有工作制度、有志愿队伍)的标准要求建设到位。街道(乡)要按照机构设置、岗位力量配备要求,配齐配强应急管理工作人员,并保持人员的相对稳定。进一步加强“网格员”及志愿者队伍建设,建设好应急管理网格员队伍和组建好相对稳定的志愿者队伍,充分发挥两支队伍的作用,协同做好辖区生产安全事故、森林火灾、山洪地灾、学生溺水、一氧化碳中毒等风险隐患巡查防护,及时报告信息,开展突发事件初期处置。制订区、街道(乡)、社区(村)三级《应急装备配备及救灾物资储备指南》,建设应急物资储备库和储备站(点),加强基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和应急物资储备。在中心城区,街道(乡)建成2—5个小型消防站,社区建立微型消防站,村建立志愿消防队,在2023年底前,按照标准配备消防救援装备器材,道(乡)消防队和社区(村)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每年开展不少于1次的专业培训和实战演练。
24. 强化安全宣教。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多渠道、多形式深入开展宣传普法。创新开展“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安全月”“全国交通安全日”等主题宣传活动,持续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增强全民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深入开展“以案说法”活动,汇编制作典型灾害事故案例和警示教育片,开展“一月一警示”宣传。畅通各类举报投诉渠道,鼓励人民群众和企业员工通过“12350”“12345”等方式举报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安全隐患,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群防群治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