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岳阳楼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1 总则1.1编制目的为提高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防范和处置突发安全生产事件的应急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安全生产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社会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减少对环境的破坏,维护区域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区域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1.2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湖南省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和《岳阳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行政区内超出事发街道(乡)、企业处置能力的一般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同时适用于适应于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先期处置。1.4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科学施救。坚持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依靠科技进步,不断改进和完善应急救援装备、设施,规范应急救援工作,提高应急救援效率。(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区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相关部门单位和街道(乡)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开展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响应和应急处置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强化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3)及时反应,协同应对。建立健全分类管理、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在区政府的领导下,实行行政领导责任制,充分发挥专业应急指挥机构的作用。企业生产事故发生后,按照事故级别及时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确保应急救援工作及时有效;各应急救援工作组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规范有序,协同做好应急救援工作;街道(乡)、企业要加强沟通联络,提高区域应急合作能力。(4)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坚持事故预防与应急相结合,防患于未然,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执法检查,使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治理,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加强应急培训和演练,做到常备不懈,不断完善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提高应急救援能力。(5)及时总结,不断完善。安全生产事故处置结束后,要及时总结事故经验教训,充分借鉴学习同类型事故处置好方法,积累经验,查找不足,完善准备,提高公众自救、互救和应对各类突安全生产事件的综合素质,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2 组织机构及职责2.1安全生产应急指挥部区安全生产应急指挥部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指挥长,区应急局局长、区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区政府办副主任为副指挥长,区应急局、岳阳楼公分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卫健局等单位为成员单位。区安全生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区应急局,区应急局局长为办公室主任。2.2职责2.2.1安全生产应急指挥部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对应急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标准;(2)协助区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建设应急管理体系,包含应急组织体系、应急预案体系、运行机制、应急保障(应急救援装备)等;(3)分析紧急状态确定安全生产事故的等级及响应级别,按本预案规定的程序启动和结束应急响应,统筹协调有关应急力量和应急资源参与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4)指挥、协调各街道(乡)、企业开展有关安全生产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5)指挥、协调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和上级应急救援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6)决定和批准应急救援工作的重大事项;落实上级领导批示(指示)相关应急救援事项。2.2.2区安全生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1)落实区安全生产应急指挥部应急值守相关工作,及时发布安全生产事故预警信息;(2)负责做好相关部门、单位、企业参与应急救援相关衔接工作;(3)统筹救援抢险应急物资及装备的储备、调用;组织收集、分析有关工作信息,及时上报危险化学品事故重要信息;(4)配合有关部门承担安全生产事故新闻发布工作;(5)指导街道(乡)、企业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组织、协调有关应急队伍、专家的建设和管理;(6)负责企业应急预案衔接协调,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7)负责开展事故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和评审工作,督促指导和抽查各企业的事故预防与应急准备工作;(8)承担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2.3 区安全生产应急指挥部成员职责区应急局: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整体工作;协助做好新闻应对工作;负责搜集、整理、上报相关事故信息;负责组织受灾人员的安置、安抚、和救助工作;依法组织指导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岳阳楼公安分局:负责事故现场及周边警戒,负责涉案人员的监控工作,维护社会安全秩序,做好遇难者身份鉴定工作,协助易制毒化学品转移工作,协助组织受灾群众安全疏散。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火灾的扑救工作和救援工作,积极疏散、营救被困人员,抢救财产,控制、扑救火灾及事故现场清理;组织火灾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