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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岳阳楼区市容环境卫生中心工作分工

来源: 区环卫局 发布时间: 2019-11-07 09:05 浏览次数: 1

党组书记、主任  易  星

负责区环卫中心全面工作。

党组成员、副主任  潘永军

一、工作职责

协助主任开展工作,分管工会、计财、审计工作。

二、联点

区市容维护管理中心,工会,计财审计股,五办、金办、站办环卫工作站

党组成员、副主任  李  行

一、工作职责  

协助主任开展工作,分管党群、政工人事、宣传、纪检、监察、综治维稳、扫黑除恶、机关车辆与办公楼管理工作。

二、联点 

办公室,法规股,洛办、王办、望办环卫站及望城岭社区

副主任  刘  洋

一、工作职责  

协助主任开展工作,分管环卫设施设备管理维护、城乡人居环境整治、环保督查、文明城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复审、防汛抗旱救灾、机械作业、垃圾清运、道路清洗及降尘工作。

二、联点  

基建设备股,作业一所,作业二所,作业三所,奇办、三办、东办环卫工作站

副科级干部  李华军

一、工作职责  

协助主任开展工作,分管考评工作。

二、联点  

考评办,服务城陵矶新港区工作组、枫办、城办环卫工作站

副科级干部  张红

一、工作职责  

协助主任开展工作,分管安全教育、安全管理及信访工作。

二、联点  

综合管理股,洞办、楼办、吕办环卫工作站以及铁路社区

副科级干部  孙  伟

一、工作职责

协助主任开展工作,负责垃圾分类、收集、处置工作。

二、联点  

郭镇乡环卫工作站

副科级干部  李  维

一、工作职责

协助主任开展工作,负责精准扶贫工作,驻点帮扶工作。

二、联点

城陵矶村

 

股室工作职责

机关总支  责任人:李行

负责中心党建工作,党员教育、培训及管理工作。

工会  责任人:刘  勇

负责工会日常工作;负责环卫设施设备及物资采购招投标工作;机关食堂日常管理工作。

办公室  责任人:刘振林

负责中心党组中心工作传达、协调、督促、落实;负责公文的起草、收发、传阅;负责政工、人事、宣传、档案、计生、共青团工作;负责机关作风纪律以及各项制度的修订、执行;负责扫黑除恶斗争工作;各类报刊、杂志、信件的征订、分送;办公用品的管理、添置;按要求做好各类会务、接待工作;对机关车辆、驾驶员、安保、卫生、水气电进行日常管理;配合落实机关党建、支部工作;配合各股室、各站所做好其他服务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计财审计股  责任人:张  芳

负责全区环卫经费预算编制、经费拨付;对各街道、乡环卫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审计;制定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财务报账、经费审核、编制财务报表;负责中心机关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考评办  责任人:何  维

负责环境卫生考评工作计划制定、实施,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完善考评方案和措施;每月对全区各街道、乡环境卫生工作进行综合考核、排名,及时发布考评情况;参加市五区考评;负责环保综合治理、河长制、城乡同治、全国文明城市、全国卫生城市复查等相关迎检工作;及时回复、处理环境卫生质量方面的督办件、信访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法规股  责任人:姜华丽

负责纪检监察、妇联;负责综治、维稳、信访(纪检相关)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综合管理股  责任人:陈志刚

负责环卫系统安全教育与环卫工作安全管理;负责受理市民投诉(12345、12319热线事件处理)以及网格化(三合一)工作;负责组织与监督市容环卫管理法规政策的贯彻执行工作;负责拟定环卫工作标准及管理办法;负责建立环卫专业各项台账(清扫面积、环卫工人人员、车辆装备等);负责指导各环卫站、作业所招聘和辞退环卫工人;负责指导各环卫站购买环卫工人社会保险、环卫工人社保补缴补偿工作以及与其相关的信访事件;负责全区环卫工作信访问题及社会从业单位资质审查和行业管理;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基建设备股  责任人:张力求

负责制定环卫设施设备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环卫基础设施建造、改建、更新、维护;环卫设备工具的发放、新设施设备的宣传推广;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作业一所  责任人:肖青辉

负责岳阳楼区辖区内各路面的清洗、清洒、降尘工作及各项应急任务;对岳阳楼区辖区内的各路段进行清洗、清洒工作督查;对作业车辆、驾驶员、跟车员进行日常管理;负责院内安全保卫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作业二所  责任人:易  志  

负责协助岳阳楼区各街道、乡的垃圾清运工作;对岳阳楼区辖区内的各路段垃圾清运工作进行督查;对作业车辆、驾驶员、跟车员进行日常管理;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作业三所  责任人:罗单兵

负责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协助郭镇乡、奇家岭街道办事处的垃圾清运及道路清洗工作;对作业车辆、驾驶员、跟车员进行日常管理;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注:1.党组书记、主任对全局负主体责任;

2.各分管领导对联点股室(二级机构)严格落实“一岗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