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岳阳楼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部门决算
2020年度岳阳市岳阳楼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岳阳市岳阳楼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概况
第二部分岳阳市岳阳楼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岳阳市岳阳楼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岳阳市岳阳楼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概况
一、 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关于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政策、法规,拟订规范性文件、措施,拟订岳阳楼区城市管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及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2.负责与城市管理相关单位的工作联系;对全区相关街道(乡)城市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参与城市管理规划设计评审和公用基础工程设施规划设计审查及竣工验收。
3.负责全区市政公用事业和市政管理行业的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的资质管理;负责全区(除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直管路段外)城市“两车一废”(洗车店、修车店、废品收购店)法人的市场准入审批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
4.负责全区(除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直管路段外)城市规划范围内户外广告设置审批和管理,行使对违规设置户外广告行为的行政处罚权以及对破坏或残缺等影响市容的广告行为的行政处罚权;负责对庆典、促销、展览、宣传咨询、演出及门店门头、招牌的装饰装修、亮化等活动占用道路、广场等的管理工作。
5.负责楼区范围内成建制街巷的市容秩序管理工作及烟花鞭炮禁存、禁售、禁燃等管理工作,负责岳阳楼区“大城管”督察考评工作及负责全区燃气特许行业的市场准入和管理及负责全区燃气消防安全及其宣传、教育等工作。
6.负责本单位、本系统的信访维稳和安全生产工作。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根据编办核定,岳阳市岳阳楼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机关是参公单位,我局内设股室6个,二级非参公事业单位4个(岳阳市岳阳楼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岳阳市岳阳楼区城市管理信息中心、岳阳市岳阳楼区烟花爆竹管理大队、岳阳市岳阳楼区燃气安全服务中心),所属二级机构未实行独立核算,全部纳入2020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
第二部分 岳阳市岳阳楼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岳阳市岳阳楼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岳阳市岳阳楼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共计4958.56万元。与2019年相比,增加955.26 万元,增加19%,主要新冠肺炎疫情原因,人员经费增加所致。
2020年度支出共计4958.56万元。与2019年相比,增加955.26万元, 增加19%%,主要是新冠肺炎疫情原因,人员经费增加所致所致。
二、关于岳阳市岳阳楼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0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4958.5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958.56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关于岳阳市岳阳楼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0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4958.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58.56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
四、关于岳阳市岳阳楼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4958.56万元,与2019年相比,增加955.26万元,增加19%,主要是新冠肺炎疫情原因,人员经费增加所致。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4958.56万元,与2019年相比,增加955.26万元,增加19%,主要是新冠肺炎疫情原因,人员经费增加所致。
五、关于岳阳市岳阳楼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 4958.56 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955.26万元,增加19%,主要是新冠肺炎疫情原因,人员经费增加所致。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958.5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城乡社区支出(类)4958.56万元,占100 %。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598.56万元,支出决算为 4958.56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 0万元。
2. 城乡社区支出 (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该科目年初预算数为 3771.09万元,支出决算为4958.5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绩效奖金未纳入预算。
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该科目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六、关于岳阳市岳阳楼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0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958.5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4252.3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706.1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关于岳阳市岳阳楼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0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52.6万元,支出决算为19.4 万元,完成预算的37%,其中:
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32.6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20万元,支出决算为19.4万元,完成预算的9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控制成本预算加,与上年相比减少134.75万元,减少87.41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未新增公务车辆。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19.4万元,占100 %。公务接待费决算0万元,占0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批次0人次,无开支内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为20万元,支出决算为19.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是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9.4万元。主要是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机关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6辆,电动执法巡逻车27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2.6万元,支出决算为 0万元,完成预算的 0%,主要是贯彻执行厉行节约精神,控制经费支出所致。
八、关于岳阳市岳阳楼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政府性基金本年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0 %。
九、关于岳阳市岳阳楼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见第五部分附件内容。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95.09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52.11万元。增长7%,主要原因是疫情原因办公经费增加等: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0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1.06 万元,用于会议,人数约500人,内容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会议、省住建厅行政执法调研会议等开支;培训费1.41万元,用于燃气安全培训等。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0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33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6辆、27辆电动执法巡逻车。主要是用于日常执法用车;年末无单价万元以上专用设备,年末无单价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以及捐赠收入等。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和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七、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指用于干部学习、组织培训的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福利等方面支出。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以及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支出。
十、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十一、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十二、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三、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根据国家及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的有关政策规定向符合条件的干部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十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