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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2026年案件目录(6月稽核)

来源: 岳阳楼区医保局 发布时间: 2026-09-16 15:40 浏览次数: 1
2026年 案件名称 拒付金额(元) 罚款金额(元) 违规(涉案)金额(元) 处理结果 违规行为 处理依据 处罚决定书号
1 站前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11385.46 11385.46 14280 1、责令改正,约谈单位有关负责人。2、该院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其他违法行为所造成医保基金损失的11385.46元建议追回,并处造成损失的1倍罚款11385.46元。3、对医疗机构相关责任人,按照《国家医保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药监局关于建立定点医药机构相关入院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制度的指导意见》进行支付资格计分管理。 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其他违法行为(低指征入院),共2个问题,涉嫌违规金额14280元,其中医保基金支付11385.46元。 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上述行为违
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
条例》第十五条之规定,建议依据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
第三十八条第(七)项、和
湖南省医
疗保障局关于《湖南省医疗保障基
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适用办法》(湘医保发【2024】
14号)、
《国家医保局 国家卫生
健康委 国家药监局关于建立定点医
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
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
文件规定
岳楼医保行决字【2026】01号
2 望岳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8992.15 8992.15 12049.48 1、责令改正,约谈单位有关负责人。2、该院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其他违法行为所造成医保基金损失的8992.15元建议追回,并处造成损失的1倍罚款8992.15元。3、对医疗机构相关责任人,按照《国家医保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药监局关于建立定点医药机构相关入院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制度的指导意见》进行支付资格计分管理。 存在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其他
违法行为(中医医师资质问题),
共
1类问题,涉嫌违规金额12049.48元,其中医保基金支付8992.15元。
该院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医疗保障基
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之
规定,建议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
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七)项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湖南省医
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
量基准适用办法》(湘医保发【2024】
14号)、《国家医保局 国家卫生健康
委 国家药监局关于建立定点医药机构
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制度的指
导意见》规定
岳楼医保行决字【2026】02号
3 洛王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7045.78 7045.78 10065.4 1、责令改正,约谈单位有关负责人。2、该院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其他违法行为所造成医保基金损失的7045.78元建议追回,并处造成损失的1倍罚款7045.78元。3、对医疗机构相关责任人,按照《国家医保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药监局关于建立定点医药机构相关入院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制度的指导意见》进行支付资格计分管理。 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其他违法行为(中医资质),共 1 个问题,涉嫌违规金额10065.4元,其中医保基金支付7045.78元。 该院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医疗保障基
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之
规定,建议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
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七)
项、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湖南省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
裁量基准适用办法》(湘医保发
【2024】14号)、《国家医保局 国
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药监局关于建立
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
格管理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文件规定
岳楼医保行决字【2026】03号
4 枫树岭门诊部违规使用
医保基金案
3761.11 3761.11 5373.02 1、责令改正,约谈单位有关负责人。2、该院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其他违法行为所造成医保基金损失的3761.11元建议追回,并处造成损失的1倍罚款3761.11元。3、对医疗机构相关责任人,按照《国家医保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药监局关于建立定点医药机构相关入院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制度的指导意见》进行支付资格计分管理。 总共存在二类5个问题,涉嫌违规金额5373.02元,其中医保基金支付3761.11元。
1、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其他违法行为,共1个问题,涉嫌违规金额5289元,其中医保基金支付3702.3元。
2、超标准收费,共2个问题,涉嫌违规金额84.02元,其中医保基金支付58.81元。
该门诊部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之规定,建议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三)项、第(七)项、和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湖南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办法》(湘医保发【2024】14号)、《国家医保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药监局关于建立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文件规定 岳楼医保行决字【2026】04号
5 三眼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11551.29 11551.29 15822.67 1、责令改正,约谈单位有关负责人。2、该院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其他违法行为所造成医保基金损失的11551.29元建议追回,并处造成损失的1倍罚款11551.29元。3、对医疗机构相关责任人,按照《国家医保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药监局关于建立定点医药机构相关入院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制度的指导意见》进行支付资格计分管理。 经检查发现该中心造成医疗保障基
金损失的其他违法行为,涉嫌
违规金额15822.67元,其中医保基
金支付
11551.29元。
该医院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医疗保障
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之
规定,建议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
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七)
项、和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湖南
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
罚裁量基准适用办法》(湘医保发
【2024】14号)、
《国家医保局 国
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药监局关于建立
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
管理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
文件规定
岳楼医保行决字【2026】05号
6 五里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8009 8009 11578.96 1、责令改正,约谈单位有关负责人。2、该院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其他违法行为所造成医保基金损失的8009元建议追回,并处造成损失的1倍罚款8009元。3、对医疗机构相关责任人,按照《国家医保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药监局关于建立定点医药机构相关入院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制度的指导意见》进行支付资格计分管理。 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其他违法
行为(低指征入院),共1个问题,
涉嫌违规金额11578.96元,其中医
保基金支付8009元。
该医院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医疗保障
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之
规定,建议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
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七)
项、和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湖南
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
罚裁量基准适用办法》(湘医保发
【2024】14号)、
《国家医保局 国
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药监局关于建立
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
格管理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
文件
规定
岳楼医保行决字【2026】06号
7 西塘镇游港河卫生院
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7330.81 7330.81 11103.73 1、责令改正,约谈单位有关负责人。2、该院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其他违法行为所造成医保基金损失的7330.81元建议追回,并处造成损失的1倍罚款7330.81元。3、对医疗机构相关责任人,按照《国家医保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药监局关于建立定点医药机构相关入院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制度的指导意见》进行支付资格计分管理。 总共存在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
其他违法行为(低指征入院),
一类1个问题,涉嫌违,规金额11103.73元,其中医保基金
支付7330.81元。
该医院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医疗保障
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之
规定,建议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
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七)项、
和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湖南省医
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
量基准适用办法》(湘医保发【2024】
14号)、
《国家医保局 国家卫生健康
委 国家药监局关于建立定点医药机构
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制度的指
导意见》规定
文件规定
岳楼医保行决字【2026】07号
8 奇家岭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8611.24 8611.24 12337.09 1、责令改正,约谈单位有关负责人。2、该院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其他违法行为所造成医保基金损失的8611.24元建议追回,并处造成损失的1倍罚款8611.24元。3、对医疗机构相关责任人,按照《国家医保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药监局关于建立定点医药机构相关入院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制度的指导意见》进行支付资格计分管理。 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其他违法行为(低指征入院),共1个问题,涉嫌违规金额12337.09元,其中医保基金支付8611.24元。 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上述行为违反
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
例》第十五条之规定,建议依据《医
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
十八条第(七)项、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
关于《湖南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
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办法》
(湘医保发【2024】14号)、
《国家
医保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药监局
关于建立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
支付资格管理制度的指导意见》等
相关
文件规定
岳楼医保行决字【2026】08号
9 岳阳楼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6065.7 6067.7 8665.26 1、责令改正,约谈单位有关负责人。2、该院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其他违法行为所造成医保基金损失的6065.7元建议追回,并处造成损失的1倍罚款6065.7元。3、对医疗机构相关责任人,按照《国家医保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药监局关于建立定点医药机构相关入院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制度的指导意见》进行支付资格计分管理。 总共存在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其他违法行为,共2类2项问题,涉嫌违规金额8665.26元,其中医保基金支付6065.7元。
1、超量开药,共1个问题,涉嫌违规金额1189.26元,其中医保基金支付832.5元。
2、门诊中医理疗科治疗项目与处方笺项目次数不一致,涉嫌多记项目次数费用情况,涉嫌违规金额7476元,其中医保基金支付5233.2元。
该医院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医疗保障
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之
规定,建议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
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七)
项、和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湖南
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
罚裁量基准适用办法》(湘医保发
【2024】14号)、
《国家医保局 国
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药监局关于建立
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
管理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
文件规定
岳楼医保行决字【2026】09号
10 岳阳爱康医院职院卫生室违规
使用医保基金案
7799.32 7799.32 25172 1、责令改正,约谈单位有关负责人。2、该院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其他违法行为所造成医保基金损失的7799.32元建议追回,并处造成损失的1倍罚款7799.32元。3、对医疗机构相关责任人,按照《国家医保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药监局关于建立定点医药机构相关入院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制度的指导意见》进行支付资格计分管理。 总共存在二类2个问题,涉嫌违规金
额25172元,其中医保基金支付17620.4元。
1、问题类型: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其他违法行为,共1个问题,涉嫌违规金额24940元,其中医保基金支付17458元。
2、问题类型:超标准收费,共1个问题,涉嫌违规金额232元,其中医保基金支付162.4元。
该卫生室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之规定,建议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三)项、第(七)项、和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湖南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办法》(湘医保发【2024】14号)、《国家医保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药监局关于建立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文件规定 岳楼医保行决字【2026】11号
11 西塘镇卫生院违规使用
医保基金案
9502.76 9502.76 13898.82 1、责令改正,约谈单位有关负责人。2、该院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其他违法行为所造成医保基金损失的9502.76元建议追回,并处造成损失的1倍罚款9502.76元。3、对医疗机构相关责任人,按照《国家医保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药监局关于建立定点医药机构相关入院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制度的指导意见》进行支付资格计分管理。 总共存在一类2个问题,涉嫌违规金额
13898.82元,其中医保基金支付9502.76元。
 问题类型: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其他违法行为,共2个问题,涉嫌违规金额13898.82元,其中医保基金支付9502.76元。
1、问题描述:低指征入院(1)涉嫌违规金额7758.37元,其中医保基金支付5204.44元。
2、问题描述:中医资质(2)涉嫌违规金额6140.45元,其中医保基金支付4298.32元。
该卫生院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医疗
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之规定,建议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七)项、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湖南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办法》(湘医保发【2024】14号)、《国家医保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药监局关于建立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文件规定
岳楼医保行决字【2026】10号
12 岳阳仁康医院违规使用
医保基金案
10455.05 10455.05 14998.03 1、责令改正,约谈单位有关负责人。2、该院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其他违法行为所造成医保基金损失的10455.05元建议追回,并处造成损失的1倍罚款10455.05元。3、对医疗机构相关责任人,按照《国家医保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药监局关于建立定点医药机构相关入院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制度的指导意见》进行支付资格计分管理。 经检查发现该医院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其他违法行为,共2个问题,涉嫌违规金额14998.03元,其中医保基金支付10455.05元。 该卫生服务中心的行为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之规定,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三)项、第(七)项、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湖南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办法》(湘医保发〔2024〕14号)、《国家医保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药监局关于建立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文件规定。 岳楼医保行决字【2026】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