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楼区水利局于2019年4月2日挂牌成立,区水利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区委关于水利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水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配合上级水利主管部门拟定水利政策和规划,组织编制全区水资源规划、区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较大水利规划。
(二)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
(三)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区人民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四)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
(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按规定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
(七)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指导江河湖泊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承担河(湖)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
(八)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和运行管理;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九)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十)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较大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十一)指导协调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跨县(区)水事纠纷,负责区范围内的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指导本区域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大坝等水利工程设施的安全监管。
(十二)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按规定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具体由湖南省岳阳水文水资源勘测局负责);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试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十三)负责本单位、本系统的信访维稳和安全生产工作。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