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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医院(岳阳肛肠病医院) 迁建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公示

来源: 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岳阳楼分局 发布时间: 2026-09-03 15:16 浏览次数: 1

关于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医院(岳阳肛肠病医院)

迁建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公示

 

一、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医院(岳阳肛肠病医院)迁建项目从旧址搬迁至原岳阳市中心医院金鹗山院区,新址位于岳阳市岳阳楼区南湖大道399号,对原有建筑进行简单装修后投入使用,院区总占地面积23432.31平方米,共设360张床位,开设感染科、传染病科(38张床位)、肛肠科、妇科、产科、检验科、内科、外科、发热门诊等科室,利用原岳阳市中心医院金鹗山院区的公用、辅助、环保设施进行运营。该项目委托湖南煜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医院(岳阳肛肠病医院)迁建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现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内容、结论和专家评审意见,经研究,在建设单位切实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和环境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我局原则同意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所列性质、地点、规模及污染防治防范措施。

、建设单位在建设及营运期管理中,应全面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专家及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应着重注意以下问题:

1.营运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综合污水处理站管理、设备密闭、设备间密闭,设备间内的恶臭废气负压收集进入碱水喷淋+活性炭吸附系统处理达标后通过专用管道高空排放,有组织排放的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要求,无组织排放的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甲烷、氯气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 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要求;危废暂存间加强管理、加强密闭,医疗废物、污泥及时转运,厂界下风向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限值要求;天然气锅炉污染物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特别排放限值要求;食堂油烟废气经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在行政办公楼楼顶(20m)排放,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限值要求。

2.营运期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办公楼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综合污水处理站进一步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排入综合污水处理站进一步处理;传染科废水经传染病废水预处理系统预处理后排入综合污水处理站进一步处理;院区综合废水统一进入综合污水处理站(格栅+A/O工艺+氯系消毒)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预处理标准及南津港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中较严值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南津港污水处理厂进一步深度处理。

3.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营运期水泵、风机等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的底座安装减振器,设备间安装隔音棉,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4.营运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未被污染的医用一次医用玻璃、输液瓶(袋)和废包装材料分类收集后交由回收公司回收利用;污水处理站污泥、栅渣、医疗废物、废活性炭、废紫外线灯管分类合理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合理处置。一般固废储存及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标准要求;危险废物暂存间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标准要求等。

5.项目的建设必须按环评规定的范围进行,在未经环保部门审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擅自扩大建设的规模。加强环境管理,完善相关制度,设立环保专职人员。

6.按照法律法规要求,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严格执行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规定,拟建项目环保“三同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日常环境管理工作由岳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岳阳楼大队负责。

岳阳楼医院迁建环评批复.pdf楼区人民医院迁建项目(报批稿)8.13.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