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二轮省环保督察反馈“工业企业大气污染防治不到位”问题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关于第二轮省环保督察反馈“工业企业大气污染防治不到位”问题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根据《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湘办〔2023〕12号)文件相关要求,现将2024年第二轮省环保督察反馈“工业企业大气污染防治不到位”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工业企业大气污染防治不到位。岳阳市部分中小企业存在废气收集效率低、治理设施运维管理不到位等问题,重污染天气绩效提级需要加强,全市A、B级企业仅3家。督察发现,湖南科美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东方雨虹管业有限公司、岳阳水上绿色航运环保有限责任公司污染治理设施停运;华容县威华棉产品开发有限公司未按环评要求对锅炉废气处理设施配套建设水膜除尘,擅自改用布袋除尘通过环保竣工验收,现场检查时又改用处理效率较低的旋风除尘处理设施。岳阳佰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岳阳华运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岳阳申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岳阳安众汽车维修服务中心等汽车维修企业使用低效处理设施处理挥发性有机物或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罗家坡污水处理厂2期污泥压滤间密闭装置长期大面积损毁,压滤间未密闭,臭气无组织排放严重。
二、整改目标
加强中小企业废气收集治理,建立健全“帮扶激励”工作机制,鼓励和引导企业开展对标整治和全流程升级改造。
三、整改措施及完成情况
(一)整改措施
1.对督察反馈问题进一步调查核实,依法查处企业环境违法行为。
2.强化监管,督促企业立即修复或更换损坏污染防治设施,并加快推进低效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升级改造,做到稳定运行,达标排放。
3.推进重点行业企业“创A创B”绩效提升。建立健全“督政查企”和“帮扶激励”工作机制,鼓励和引导企业开展对标整治和全流程升级改造。全面摸排行政区域内重点行业企业生产工艺技术、污染治理现状及环境管理水平。指导帮扶企业在补足提级短板方面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二)完成情况
1.我区高度重视相关要求,对于涉及我区的治理设施运维管理不到位等问题进行摸排,要求相关企业落实好环境治理主体责任,督促相关企业立即修复或更换损坏污染防治设施,并加快推进低效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升级改造,做到稳定运行,达标排放。
2.指导帮扶企业在补足提级短板方面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目前我区提级储备企业有三家,分局对企业相关的短板和提级要求进行了政策宣传,提级工作目前正在持续推进中。
四、后续工作安排
我区将继续加大对工业企业大气污染防治的监管,强化大气污染排放企业的主体责任落实,防范化解工业企业大气污染防治领域安全风险。
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即日起5日内)向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岳阳楼分局反映。
联系电话:0730-8312369
联系地址:岳阳市岳阳楼区金鹗东路33号。
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岳阳楼分局
202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