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岳阳市岳阳楼区商务粮食局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关于发展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和区域经济合作的政策,具体组织实施我区经济贸易、招商引资、对外援助、对外投资和对外经济合作的活动,提出区域经济工作、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流通体制的改革建议意见。
2、负责促进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型企业发展的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3、策化全区大宗产业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特色街区规划、商业体系建设、粮食市场体系建设工作。
4、协调规范商贸企业交易行为;推动商贸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配合主管部门开展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工作;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5、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并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分级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6、执行国家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管理商品、技术目录,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承担会展业促进与管理有关工作;执行有关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相关工作;组织实施促进服务出口、服务外包的政策措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7、贯彻执行我国多双边(含区域、自由贸易区)经贸合作战略和政策,推进我区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经贸往来与投资贸易合作;负责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劳务合作;组织实施区内人员出境就业管理政策,负责牵头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
8、提出全区粮食调控、平衡以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制定粮食流通、粮食库存监督检查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保障军队粮食供应。负责粮食系统国有资产增值保值监管与资产处置工作。
9、提出区级储备粮的规模、布局及动用区级储备粮的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审批区级储备粮轮换计划并监督实施,依职权监督检查驻区范围内储备粮的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
10、贯彻执行国家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经贸规划、政策,指导我区对港、澳、台地区贸易和经贸合作活动,协调港、澳、台商投资管理工作。
11、指导全区商贸流通领域信息网络和电子商务建设。承担全区商务粮食统计及信息发布工作,提供信息咨询服务。
12、负责本单位、本系统的信访维稳和安全生产工作。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编办核定,本部门,在编26人,退休68人,离休1人。内设股室9个(办公室、政工人事股、财务股、法制和监督检查股、市场管理股、外经外贸外资股、电子商务促进股、成品油管理股、粮食发展调控与统计股)。设3个事业机构:投资促进事务中心,粮食物资储备服务中心,商贸企业发展促进服务中心。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为独立核算预算单位,纳入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的只有岳阳楼区商务粮食局本级,不包括三个事业机构部门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2年本部门收入预算635.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35.02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0.68万元,主要是按要求缩减。
(二)支出预算:2022年本部门支出预算635.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0.7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8.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4.2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1.38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0.68万元,主要是按要求缩减。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2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635.02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2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604.02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工资福利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2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31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1万元,主要用于商贸粮食工作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2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46.8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5.84万元,比上年预算下降11.09%,主要是按要求缩减。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22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1年减少7万元,主要是按要求缩减。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2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1万元,业务工作会议,人数为200人次,内容为搞活市场流通,助力楼区经济发展;培训费预算0万元,未安排培训费预算;已取消培训费。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1.5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11.5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2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635.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4.02万元,项目支出31万元。
七、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3、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5、一般性支出: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和资本性支出中的房屋建筑物购建、办公设备购置、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