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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岳阳市岳阳楼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来源: 岳阳市岳阳楼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 2020-01-23 10:43 浏览次数: 1

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要求编制。本年报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六部分内容。本年度报告统计数据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2019年,我局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市、区关于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坚持依法行政,深化信息公开,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积极促进我区住建、交通、人防工作的开展,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本年度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共发布信息5条,其中:工作思路2条;职能配置和内设机构2条;部门预算1条。未接到信息公开申请,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我们的主要做法如下:

(一)加强领导。

我局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了政务公开各项制度,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逐步步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良好开展。

(二)落实责任。

我局明确了各股室信息公开工作职责,明确专职人员进行信息公开报送,完善了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办法和保密审查等程序,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依法依规依程序推进。

(三)突出重点。

我局通过岳阳楼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发布专栏公开等方式,公布组织机构、政务(工作)动态、行政许可、行政执法、年度报告等情况,以多种形式确保人民群众权益不受损害,为公众就近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2

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存在的问题:一年来,通过不懈努力,我局的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内容的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信息报道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服务水平等还需要进一步提升。

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提高对政务信息公开的认识,主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提高行政透明度。二是认真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使工作人员及时掌握国家政策,提升业务水平。三是深化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工作制度,规范政务公开程序,确保政务公开健康有序地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