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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岳阳市岳阳楼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来源: 岳阳市岳阳楼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 2022-01-18 13:39 浏览次数: 1

  2021年,我局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严格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改进工作作风和机关形象的重要载体,精心组织,规范进行,有效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本年度我局主要依托岳阳楼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公开政务信息。我们的主要做法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若干个问题的意见》的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统计数据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了政务公开各项制度,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逐步步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良好开展。

  (二)落实主体责任。我局明确了各股室信息公开工作职责,明确专职人员进行信息公开报送,完善了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办法和保密审查等程序,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依法依规依程序推进。

  (三)突出工作重点。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为工作重点,加大主动公开的力度,丰富主动公开的途径,扎实推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一是对领导班子分工情况、单位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三定方案)、行政执法人员信息进行公开;二是将本单位2021年度财政预算、民生实事、执法总体情况、物业管理等进行公开;三是将单位职能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公示;四是将2022年工作规划情况进行公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3.其他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1年来,通过不懈努力,我局的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内容的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丰富;三是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待提高。

  (二)整改措施

  一是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及时公开各类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做到真实、具体、全面。

  二是根据政府信息公开要求,丰富完善信息公开的内容,确保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三是认真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使工作人员及时掌握国家政策,提升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共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0元。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报有疑义,请与岳阳楼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联系电话:0730-8628368)。

  岳阳市岳阳楼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