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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楼区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实施方案

来源: 岳阳市岳阳楼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 2026-09-02 11:21 浏览次数: 1

岳阳楼区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老旧小区

加装电梯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2026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发改环资〔2025〕1745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2026年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用好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政策,加快推进我区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工作,完善住宅使用功能,改善居民出行条件,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与要求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遵循“业主主体、政府引导、依法合规、保障安全”的原则,有序推进符合条件的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按照“能装尽装、分类推进”的总体思路,组织全区全面摸清底数,动态掌握加装电梯客观条件与居民意愿,建立健全项目储备库。根据项目成熟度,分年度积极申报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项目,推动符合条件的项目尽早开工、形成实物工作量,确保国债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全区要建立健全多部门共同参与的加装电梯协调机制,明确牵头领导和责任部门,定期调度、协同联动。同时,要进一步细化国债资金支持项目的申报、审核、实施及资金监管流程,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实现加装电梯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运行。

二、支持范围与标准

1.支持范围。中心城区或县城(城关镇)范围内,依法依规建设且未列入房屋征收范围或计划、居民(业主)意见一致的既有住宅小区(含单栋住宅楼,不含自建房、别墅)4层及以上无电梯楼栋加装电梯项目。

2.补助标准。按照住宅层数实行差异化定额补助,4至6层每台补助25万元;7层及以上每台补助30万元。优先支持采取平层入户方式的加装电梯项目。

3.申报条件。申报国债支持项目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是完成了加装电梯可行性评估论证,出具了可行性评估报告;二是制定了加装电梯实施方案并经过联合审查,确保建筑结构安全和电梯设备使用安全;三是居民(业主)已依法就加装电梯事项、实施方案、出资比例、后期管理维护方案等表决同意;四是已签订加装电梯合同,合同应明确电梯整机质保和全包维保年限等;五是应为按规定办理加装电梯施工许可(备案)等同意开工手续的项目,已完工项目不得申报;六是项目所在区已建立多部门统筹的加装电梯协调机制并明确责任分工。

三、工作任务

(一)全面摸底,建立项目储备库。要对辖区内无电梯住宅楼栋开展进一步摸底调查,逐一核实建筑层数、结构安全、消防安全、规划条件、业主意愿等情况,建立“一楼栋一档案”,形成加装电梯项目储备库。优先将客观条件成熟、居民意愿强烈、前期工作基础较好的项目纳入储备库,并实行动态更新管理。以区为单位打捆形成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加装电梯项目,分年度积极申报加装电梯计划。

(二)靠前指导,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要指导街道(乡镇)、社区主动上门服务,积极搭建沟通议事平台,充分发挥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作用,推动业主就加装电梯相关事项达成共识。同步指导开展可行性评估论证、实施方案编制、合同签订、图纸审查、施工许可(备案)等项目前期工作,确保项目符合国债补助资金申报条件。

(三)统筹兼顾,提升安全性与经济性‌‌。加装电梯的技术性能指标原则上不得低于《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住宅电梯更新有关工作的通知》(市监特设发〔2025〕52号)相关要求。要坚持安全性与经济性相统一,指导居民选用质量过硬、价格合理、售后服务体系完善的电梯品牌及施工企业。

(四)规范流程,加强申报管理与联合审查。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的老旧小区加装电梯项目实行“先申报、后审查、再实施”程序。一是主体申报。实施主体向属地住建部门提交申报资料,主要包括:申请报告(社区、街道公章)、业主表决证明材料、出资协议并按手印,可行性评估报告、实施方案、委托合同、图审文件、施工许可(备案)等前期手续文件。二是联合初审。住建部门牵头,组织资规、市场监管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就实施方案、施工图文件等进行联合审查。三是备案实施。联合初审通过后,报市住建局备案,由市住建局统一上报省住建厅审查通过后,方可组织实施。

(五)落实责任,严格实施全流程监管。施工前,实施主体要依法办理施工许可(备案)和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施工时,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施工图及技术方案组织施工,落实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完工后,实施主体应依法组织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进行竣工验收,形成竣工验收报告。电梯经特种设备检验合格后,向市场监管部门办理电梯使用登记。

(六)依规申请,建立补助资金发放机制。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电梯办理使用登记并投入使用后1个月内,由实施主体向属地住建部门提出补助资金申请。申请材料主要包括:竣工验收报告、工程结算报告、电梯监督检验报告、电梯使用登记证书等。各县市区住建部门负责审核材料,发改、财政部门负责做好国债资金使用监督与绩效管理。补助资金实行“公对公”拨付,鼓励根据合同约定直达拨付至施工企业等最终收款人。

四、工作职责分工

住建部门:牵头统筹全区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工作。负责受理项目申报,牵头组织联合审查参与项目竣工验收受理补助资金申请向上级部门申请补贴资金及时办理补贴资金发放工作等。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受理电梯安装告知,依法实施电梯监督检验,督促电梯使用单位办理电梯使用登记等手续,落实电梯使用环节的日常监管等相关工作。

发改部门负责配合做好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相关工作

财政部门负责做好超长期特别国债补助发放的监管;资规部门负责加装电梯项目的规划审核工作;城管、应急、燃气、电力、通信、自来水等部门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属地政府负责协调推进属地辖区内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资金使用监管。严格执行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管理相关规定,明确资金拨付节点与使用要求,按照项目进度及时拨付资金,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国债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严禁用于非加装电梯项目支出,严防虚报冒领、挤占挪用。同时,要做好与城市更新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的区分,严禁同一项目多头申报,重复获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

(二)加强进度管理调度。建立“月调度、季通报”工作制度。应每月定期报送项目进展情况。市住建局定期通报各县市区工作推进情况,对建设进度滞后、资金拨付缓慢的地区进行重点督导。已下达国债支持项目因群众意愿变化等原因确无法实施的,需按照上级规定程序申请调整。

(三)严格质量安全监管。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项目全过程质量安全监管,压实参建各方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坚决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加装电梯项目需符合规划、建设、消防、特种设备管理等法律法规要求。引导居民优先选用整机质保和全包维保不低于5年的电梯,有条件的应满足无障碍要求。鼓励引入提供电梯使用管理、维护保养、自行检测等全包式服务的专业机构。

(四)强化沟通宣传引导。要畅通沟通渠道,细化协商议事流程,引导各利益相关方理性表达诉求,促进达成共识。对于暂不符合申报条件或本批次暂未获得国债支持的项目,要向群众做好政策解释工作,符合条件的优先纳入后续批次。要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与成功案例,普及电梯安全使用知识,营造社会关心支持、群众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 

   

岳建发(2026)5号(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3部门关于印发《岳阳市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实施方案》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