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岳阳楼区财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一、总体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性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同时,为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明确了各股室信息公开的工作内容,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依法依规依程序推进。
(二)遵循公开原则,拓宽公开渠道。我局在严格遵循依法规范公开原则上,不断拓宽政务信息公开渠道,真实、准确、及时发布政务信息,通过电子政务外网和岳阳楼区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媒体及时公开财政工作动态相关信息。提高工作透明度,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三)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我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务信息公开为财政工作的重点,及时公开全区财政工作动态,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2022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11条,其中重点领域类财政资金494条,机构信息类1条,规划计划类3条,资金信息类10条,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文件3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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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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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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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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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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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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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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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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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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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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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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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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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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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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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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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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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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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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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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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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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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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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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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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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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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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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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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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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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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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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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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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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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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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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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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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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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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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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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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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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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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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022年以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较为常规,不够丰富。二是是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待提高。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对于上述问题,我局将积极督促改进,加强工作指导,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整体提升。
(二)整改措施
一是拓宽公开渠道,完善信息公开内容。紧密结合自身实际,努力拓展公开内容,积极探索完善并落实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等具体工作流程。同时,建立健全公开栏、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等公开方式,多渠道、多层次主动、及时地公开政府信息,不断扩大公开内容和覆盖范围,让群众能够及时了解财政工作动态。
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扎实开展业务培训,认真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提升业务水平,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
三是积极引导群众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信息公开为抓手,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和需求,进一步畅通公众与政府部门之间的沟通渠道,积极探索推广官方、微信、论坛等贴近群众的互动措施,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各种问题,确保各项决策符合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共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0元。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报有疑义,请与区财政局联系(联系电话:0730-83936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