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岳阳楼区司法局开展律师法律服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新)
来源:
区司法局
发布时间:
2020-01-07 09:27
浏览次数:
1
为认真落实湖南省司法厅《湖南省司法厅关于落实法律服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湘司发通〔2017〕19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抽查方案如下:
一、抽查要求:
执法检查人员应当具有行政执法资格,执法检查时不得少于2人,并应当出示行政执法证件。
执法检查应当如实记录抽查检查情况,并要求监管对象或其书面授权的委托人员签字或者盖章确认。无法取得签字或者盖章的,执法检查人员应当注明原因,必要时可邀请有关人员作为见证人。
二、抽查方式:
一年两次,随机抽查。抽查检查分为书面检查和实地检查。书面检查即监管对象报送与抽查事项相关的书面材料,由执法检查人员审查并出具检查报告。
实地检查即执法检查人员到能反映监管对象执业情况的现场开展检查工作。
抽查检查应当书面通知监管对象,并告知检查的内容、期限以及须报送的相关书面材料,现场突击检查的除外。
三、检查对象:
岳阳楼区辖区内年检注册的16家律师事务所及其执业人员。
四、抽查内容:
律师事务所执业台帐;遵守执业规则、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的情况;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机关规定的其他监督事项。
五、结果运用
检查人员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应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纠正,发现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检查工作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检查报告撰写,检查报告由执法检查部门报分管领导审定,检查报告应当及时向监管对象对象反馈。
检查报告拟作出行政处罚等事关监管对象重大权益的行政决定,需交送司法行政机关法制工作部门对调查事实是否清楚、适用依据是否正确、检查程序是否正当等进行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