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岳阳楼区民政局关于对岳阳市岳阳楼区惠祥弘孝养老服务中心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来源:
区民政局
发布时间:
2026-09-03 0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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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岳阳楼区惠祥弘孝养老服务中心:
经查,你单位存在:民办非企业单位连续两年年度检查不合格,经多次催告、责令改正仍拒不纠正,长期不按规定接受监督检查的行为,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九条的规定。
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十条和《湖南省民政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序号15:“《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中的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连续2年年度检查不合格的适用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民办非企业单位被撤销登记后,其活动资格终止,当事人应于30日内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和印章上交至本机关;当事人应当依法开展清算,并在清算完成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同时,依据《湖南省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将被列入社会组织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当事人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直接向岳阳市君山区人民法院起诉。申请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当事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我局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逾期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本机关地址:岳阳市岳阳楼区求索西路197号
联系电话: 0730 8358590
岳阳市岳阳楼区民政局
2026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