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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岳阳楼区民政局关于对岳阳市岳阳楼区越洋清华源幼儿园社会组织送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的公告

来源: 区民政局 发布时间: 2026-05-22 15:10 浏览次数: 1

  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岳楼民社改字〔2026〕第10号

  岳阳市岳阳楼区越洋清华源幼儿园:

  经查,你单位下列行为:未参加2024年度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和岳阳楼区民政局《关于开展全区性社会组织2024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的规定,2024年度检查结论被评为不合格。

  现责令你单位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改正如下:1、按照规定参加每年的年度检查,补检2024年度检查材料,提交本单位2024年度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情况、履行登记手续的情况、按照章程开展活动的情况、人员和机构变动的情况、财务管理情况的书面报告及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附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验证码)。

  如对本通知书有异议的于5个工作日内联系我局,如逾期不改正,本机关将依据有关规定,对你单位作出行政处罚。

  岳阳市岳阳楼区民政局

  2026年5月6日

  注:本通知书一式二份,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各存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