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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印发《岳阳市消除大班额专项规划(2016-2022年)》的通知(岳教体发〔2016〕29号)

来源: 市教育体育局 发布时间: 2016-12-22 10:36 浏览次数: 1

各县市区教育(教体)局,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湖新区教、屈原管理区教文(体)局:

现将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的《岳阳市消除大班额专项规划(2016-2022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岳阳市教育体育局

2016年12月20日

岳阳市消除大班额专项规划

(2016-2022年)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40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消除大班额专项规划有关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厅〔2016〕4号)、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消除大班额专项规划有关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6〕466号)等有关文件指示精神,深化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化解城区中小学校大班额问题的通知》(岳政办函〔2014〕54号)的各项要求,组织实施好扩充我市义务教育资源,消除大班额,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全市义务教育现状及大班额情况分析

(一)全市义务教育基本情况

全市现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1082所,教学点311个,合计1393个,其中小学1129个,初中学校264个;全市义务教育阶段班级共有11914个(其中小学班级8715个,初中班级3199个),共有学生494430人,平均班额42人。属于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158所(其中小学学校105所,教学点4个,城区初中学校49所),城区班级共有2718个,平均班额53人。镇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355所(镇区小学学校204所,教学点34个,镇区初中学校117所),镇区班级共有4186个,平均班额47人。乡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880所(小学学校509所,教学点273个,乡村初中学校98所),乡村班级共有5010个,平均班额36人。

(二)全市义务教育大班额现状

2016年秋我市共有义务教育阶段教学班11914个,班平42人。其中,城区班级2718个(其中小学班级数1863个,大班额868个,占比46.6%,超大班额356个,占比19.1%;初中班级数855个,大班额405个,占比47.36%,超大班额153个,占比17.9%);镇区班级4186个(其中小学班级数2650个,大班额646个,占比24.37%,超大班额158个,占比5.9%;初中班级数1536个,大班额356个,占比23.17%,超大班额89个,占比5.79%);乡村班级5010个(其中小学班级数4202个,大班额142个,占比3.37%,超大班额12个,占比0.3 %;初中班级数808个,大班额97个,占比12%,超大班额2个,占比0.24%)。从全市来看,存在大班额(56人以上)2514个,占全市教学班总数的21.1 %,超大班额(66人以上)770个,占全市教学班总数的6.46%。

从以上数据来看,大班额主要集中在城区、镇区小学以及城区、乡村初中;超大班额集中在城区和镇区的初中。其中,临湘市、经开区、岳阳楼区大班额较多,占比都超过34%;临湘市、经开区超大班额较多,占比都超过16%。

(三)全市义务教育大班额产生的主要原因

1.城镇化催生大班额问题。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农村劳动力人口、家庭涌入城市,造成农村就读学生减少,以及农村学校布局调整,撤点并校等工作实施,助推大量学生转入城区学校,导致城区学校大班额问题突出。

2.新城区学位严重不足。现有中小学主要集中在老城区,原有规划预见性不强,导致布点多规模小,投入少条件差,随着城市快速发展,中心城区人口负荷越来越大,原有的教育资源已不能满足社会迫切需求。

3.“择校热”产生结构性大班额问题。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市教育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各类教育之间发展不均衡。特别是不少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办学条件严重滞后,优质教育资源稀缺,随着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家长对子女的教育要求越来越高,加之以往我市招生和学籍管理不够严格,“择校热”现象突出,产生严重的结构性大班额。 

二、消除大班额的目标

(一)岳阳市消除大班额的总体目标是:到2018年基本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到2020年基本消除56人以上大班额。基本消除大班额计划的工作标准是:到2018年年底前将全市66人以上超大班额的比例控制在5%以内,之后不得新增超大班额,到2020年全部消除;到2020年年底前将全市56人以上大班额比例控制在10%以内,2020年之后大班额比例逐年降低,到2022年全面实行按标准班额办学。

(二)分县市区消除大班额目标

1.平江县2016年基本消除超大班额,2019年彻底消除超

大班额,基本消除大班额,2020年彻底消除大班额;

2.岳阳县2017年基本消除超大班额,2020年彻底消除超大班额,基本消除大班额,2022年彻底消除大班额;

3.华容县2016年基本消除超大班额,2018年彻底消除超大班额,基本消除大班额,2020年彻底消除大班额;

4.湘阴县2016年基本消除超大班额,2017年彻底消除超大班额,基本消除大班额,2019年彻底消除大班额;

5.汨罗市2016年基本消除超大班额,2017年彻底消除超大班额,基本消除大班额,2021年彻底消除大班额;

6.临湘市2018年基本消除超大班额,2019年彻底消除超大班额,基本消除大班额,2022年彻底消除大班额;

7.岳阳楼区2017年基本消除超大班额,2019年彻底消除超大班额,基本消除大班额,2020年彻底消除大班额;

8.云溪区2016年彻底消除大班额,以后不出现新的大班额; 

9.君山区2016年彻底消除超大班额,以后不出现新的超大班额,2017年基本消除大班额,2018年彻底消除大班额;

10.屈原管理区2016年彻底消除大班额,以后不出现新的大班额;

11.经开区2017年基本消除超大班额,2019年彻底消除超大班额,基本消除大班额,2020年彻底消除大班额;

12.南湖新区2017年基本消除超大班额,2018年基本消除大班额,2019年彻底消除超大班额、大班额。

三、消除大班额的工作措施

(一)科学规划城乡义务教育布局。根据“科学合理、着眼长远、统筹规划、协调发展”的原则,全面推动市、县两级城乡义务教育规划布局。2016年,岳阳市区中小学布局规划已基本完成,为中心城区教育发展做好了战略部署。比照市区教育规划的制定模式,各县市区要在2017年底以前编制完成县城及中心乡镇中小学学校布局专项规划,规划标准和条件必须符合《湖南省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和《湖南省义务教育办学标准》的要求,编制的教育专项规划内容要纳入各县市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将学校的规划和建设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各县市教育、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和改革、财政、国土资源、公安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学校规划和建设有关工作。教育规划方案要分层逐级予以论证,先由街道、乡镇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初级论证,然后报县(市、区)委县(市、区)政府研究审定,再向社会公示,最后上报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教育规划一旦确定,任何个人和部门都不得随意更改,确实需要更改的,必须报请同级政府和人大予以审议修改。

(二)优先保障城镇义务教育学校改扩建用地。要根据学龄人口变化趋势、中小学校建设标准,预留足够的义务教育学校用地,纳入城乡规划并严格实施,不能随意变更。实行教育用地联审联批制度,新建配套学校建设方案,相关部门应当书面征得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规划预留的义务教育学校建设用地用途,不得侵占其界线范围内的土地,因国家重点工程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确需改变的,应当经依法批准,并安排不少于原学校建设用地有效面积的土地予以置换;置换的土地应当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服务半径、选址等要求,确保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用地不被侵占、挪用。对公办及非营利性义务教育学校建设用地采取划拨方式供地。

(三)有序扩大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学位供给。要根据实际需要,因地制宜,有序扩大城乡义务教育学位供给。一是抓住老城区改造机会扩大学位。对于老城区配套学校建设不足或者未达到配建学校标准的小规模居住区,当地政府要科学制定改造计划,统筹新建或扩建配套学校,确保足够的学位供给。二是建设新区要同步落实学位。开发新区时,当地政府要严格执行《湖南省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以及《湖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的要求,及时落实城镇新建居住区配套标准化学校建设。要实施“交钥匙”工程,确保配套学校建设与住宅建设首期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三是合理建设农村学校保障学位。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应逐步推进,成熟一批调整一批。要在交通便利、公共服务成型和基础设施较好的农村地区合理布局义务教育学校。同时,按相关标准要求办好必要的乡村小规模学校(教学点)。确因生源减少需撤并学校的,应先建后撤。当地政府必须严格履行撤并方案的制定、论证、公示、报批等程序,并通过举行听证会等途径,广泛听取意见,保障群众充分参与监督的权力。

(四)加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和学籍管控。一是严格招生计划。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相关政策合理下达中小学招生计划,严格控制招生规模,不得擅自增减招生计划。二是严禁违规择校。科学划片招生,严格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免试就近入学政策。三是实行阳光招生。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中小学校实施阳光招生的通知》(岳政办函〔2014〕36号)相关要求,城镇各小学招生开始前,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主动向社会公开相关招生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四是规范编班行为。学校一律实行电脑排位,随机编班,不得以任何名义举办重点班,各班教师要均衡配置。五是加强学籍管理。小学招生要严格控制入学年龄(必须年满6周岁),严格执行学生转学的有关制度规定,严把转学入口关,对违规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

(五)提升薄弱学校和乡村教育质量。一是加强薄弱学校改造。全市要扎实推进义务教育基本办学条件薄弱学校的改造,实行五年(2014-2018年)推进计划,全面改变我市薄弱学校面貌。二是补齐乡村教育短板。通过开展城乡对口帮扶和一体化办学、加强校长教师轮岗交流和乡村校长教师培训、利用信息技术共享优质资源、将优质高中招生分配指标向乡村初中倾斜等方式,补齐短板。三是推动城乡教师交流。建立教师定期交流制度,积极稳妥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交流轮岗。四是积极培养合格的乡村教师。结合乡村教育实际,定向培养能够承担多门学科教学任务的教师,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水平。加大乡村教师的培训力度,每年教师培训指标向乡村倾斜。五是开齐开好课程。按照国家和省课程方案开足开好相关课程,在学科教学特别是品德、科学教学中突出实践环节,以学生为本,以乡土为根,确保综合实践和校外教育活动常态化。开展专题教育、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等课程整合试点,进一步增强课程的基础性、适宜性和教学吸引力,着力提高乡村教育质量。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工作,切实加强领导,依照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出台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文件。要健全部门协调机制,及时研究化解义务教育大班额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各阶段目标按期实现,促进我市义务教育持续、健康、均衡、协调发展。

(二)明确部门职责。各级教育部门要加强同有关部门的协调沟通,积极推动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财政部门和教育部门要完善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经费保障机制。公安部门要建立随迁子女登记制度,及时向同级教育行政部门通报有关信息。编制部门和人社部门要为推动实现统筹分配城乡学校教职工编制和岗位提供政策支持。国土部门要依法切实保障学校建设用地。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制定控制性详细规划涉及中小学用地的,应当征求同级教育行政部门意见。未按照规划配套建设学校的,不得发放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合格书,不得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三)加强督导检查。各级教育部门要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规划的要求,建立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工作情况专项督导制度,定期不定期对区域内学校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工作措施落实情况开展督查,推出先进经验,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建立和完善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问责机制,对工作落实不到位、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部门和有关责任人,严肃追责。

(四)加大政策宣传。要加大对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相关政策、措施和目标的宣传力度,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支持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工作的良好氛围。要依法推进教育信息公开,在电视、报纸及各级教育信息网要及时公开招生政策、学籍管理,学校服务区域等相关信息,让广大老百姓拥有知情权,有利于群众理解和支持我们的政策措施。对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工作做得好的单位、个人和成功经验要加以宣传,并及时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