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溪中学规范办学行为公开承诺书
来源:
岳阳楼区教育网
发布时间:
2012-06-27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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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溪中学规范办学行为公开承诺书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的规定》、岳阳市教育局《关于严禁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家教家养和学校(教育机构)违规办班补课的通知》、《岳阳楼区中小学教师行为“十不准”》及《岳阳楼区中小学教师违反“十不准”处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弘扬良好的师德师风,我校将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
一、规范招生行为。严格执行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招生、转学、学籍等管理制度。坚决执行 “免试、划片、就近入学”原则,不违规招收学生。
二、规范收费行为。严格按照区教育局、物价局、财政局三家下发的学校收费标准收费,实行收费公示制度,所有收费开具正式收据。不强制学生参加规定的服务性收费项目。
三、禁止违规补课。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不将校舍、场地租借给社会办学机构办学。节假日、双休日、寒暑假不组织包括初三在内的学生成建制补课或变相成建制补课。坚决制止在职教师进行有偿家教家养、违规办班补课以及到社会办学机构兼职。严禁在职教师与社会办学机构或个人合作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班,严禁在职教师有偿为社会办学机构提供生源或参与招生中介活动。
二、规范收费行为。严格按照区教育局、物价局、财政局三家下发的学校收费标准收费,实行收费公示制度,所有收费开具正式收据。不强制学生参加规定的服务性收费项目。
三、禁止违规补课。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不将校舍、场地租借给社会办学机构办学。节假日、双休日、寒暑假不组织包括初三在内的学生成建制补课或变相成建制补课。坚决制止在职教师进行有偿家教家养、违规办班补课以及到社会办学机构兼职。严禁在职教师与社会办学机构或个人合作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班,严禁在职教师有偿为社会办学机构提供生源或参与招生中介活动。
四、规范教学行为。严格按照国家和省颁布的课程计划编排课程表,开齐开足所有课程。狠抓课堂教学,潜心教改,提高教学质量。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决不以任何形式开设重点班、实验班等。
五、加强教材教辅管理。严格教学用书管理,切实加强教辅资料管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坚决执行市教育局、市纠风办、市物价局、市财政局下发的《关于中小学教育教辅资料征订工作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的要求。
以上承诺欢迎广大学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监督,学校随时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督查。如存在违反以上承诺的行为,自愿接受相关处罚。(举报电话:8513555)
五、加强教材教辅管理。严格教学用书管理,切实加强教辅资料管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坚决执行市教育局、市纠风办、市物价局、市财政局下发的《关于中小学教育教辅资料征订工作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的要求。
以上承诺欢迎广大学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监督,学校随时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督查。如存在违反以上承诺的行为,自愿接受相关处罚。(举报电话:8513555)
承诺单位:梅溪中学
承诺时间:2012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