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11111/2018-1401613
  • 发布机构:岳阳楼区政府
  • 生成日期:2018-01-22 09:01:35.0
  • 公开日期:2018-01-22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岳阳楼区政府法制办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来源:区政府法制办 2018-01-22 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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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一、承担统筹规划全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责任。

二、承担统筹规划区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责任,指导全区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

三、组织指导《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和《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的实施,研究涉及行政执法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向区人民政府提出完善制度和解决问题的建议,拟订答复意见。

四、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指导和监督行政执法行为,依法规范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管理全区行政执法证件,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区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

五、主办以区直单位、街道(乡)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负责组织、协调、指导以区人民政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和区内的行政诉讼和赔偿案件。

六、承担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

七、负责对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

八、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

法制办是区政府政府直属机构,现有在职工作人员4人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18年岳阳楼区法制办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部门预算中。

(一)收入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71.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1.68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71.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60.66元,项目支出32.10万元,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本部门公用经费为6万元。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办案经费为4万元。

2.“三公”经费预算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四、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

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三公”经费

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入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岳阳楼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8年部门预算目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