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里港管理处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木里港管理处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相关要求编制,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4年1月1日到2024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处按照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条例》的各项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健全公开制度,拓展公开渠道,着力推进重点领域公开,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依法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年度工作基本情况。截止2024年12月31日,木里港管理处全年按照“合法、全面、准确、及时”的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 条,主要为处工委文件和全处工作动态类的信息。2024年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0件,诉讼0件。
(二)组织机构人员情况。2024年,我处根据人员的变动及时调整和充实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成员,成立政务公开专班,全处信息公开工作在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并依托党政办公室具体开展。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全面梳理政务运行公开事项,细化政务公开主体、内容、程序,确保格式规范、目录准确。严格按照“谁制作或获取、谁审核、谁公开、谁负责”“涉密不上网 上网不涉密”的原则,对所发布的信息坚决做到先审后发,及时发现和纠正错漏信息,明确政府信息管理各阶段责任,确保发布内容安全可靠。强化信息更新时效,定期对公开事项进行监测,督促提醒责任部门及时发布信息,避免出现更新不及时、扎堆更新等现象,方便企业、群众查询获取,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
(四)主动公开信息形式。木里港管理处不断创新政务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使政务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多样。一是充分发挥信息公开栏作用,统一集中公开信息;二是使用好“活力木里港”微信公众号,及时推送公开木里港管理处工作动态、政务信息以及各种惠民政策;三是高效利用社区宣传栏、“村村响”广播等线下宣传方式,让广大群众更广泛更及时获取信息。截至2024年12月31日,2024年累计发布文章公众号31篇,确保政务公开高效运行。
(五)政务监督保障机制。为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深化主动公开内容,我处逐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准备工作和措施落实到位。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督查指导,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对于出现问题的方面,给予通报和追究责任,促进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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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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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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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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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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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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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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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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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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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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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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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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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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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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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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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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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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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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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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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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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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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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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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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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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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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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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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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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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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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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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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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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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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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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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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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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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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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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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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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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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处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严格对照上级政务公开主要任务,扎实、规范、有序推动各项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
(一)主要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质量有待提高。仍存在政策“应解读、尽解读”能力不强、政务信息公开深度不够等问题。重大政策解读质量有待提高,对政策中重点内容的解读大多采用简化文件内容的方式,对政策决策、背景、事实依据、研判过程等内容解读不够详尽。
二是信息公开时效有待增强。没有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项日常性工作,存在“抓一阵、停一阵”的现象,政务公开的力度不大,进展不快,未按照“随生成随公开”原则进行公开。
三是信息公开形式有待拓展。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和工作积极性不高。信息公开形式单一、渠道狭窄,仍有部分群众不清楚获取政务信息的渠道与途径。
(二)改进措施
一是建立长效机制。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二是强化监督检查。对照政务公开评估指标,进一步完善监督检查制度,严格按照考核标准,采取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督促检查,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工作联络员的学习培训,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到位、责任到位、有序开展。围绕政务公开中心工作,积极探索新措施、新办法、新途径,以社会关注度高、涉企涉民的政府信息作为重点,实现信息推送精准直达的公开,确保群众“看得到、听得懂、易获取、能监督、好参与”,充分保障其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