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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木里港管理处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木里港管理处 发布时间: 2025-01-15 09:21 浏览次数: 51

  木里港管理处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相关要求编制,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4年1月1日到2024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处按照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条例》的各项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健全公开制度,拓展公开渠道,着力推进重点领域公开,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依法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年度工作基本情况。截止2024年12月31日,木里港管理处全年按照“合法、全面、准确、及时”的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 条,主要为处工委文件和全处工作动态类的信息。2024年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0件,诉讼0件。

  (二)组织机构人员情况。2024年,我处根据人员的变动及时调整和充实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成员,成立政务公开专班,全处信息公开工作在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并依托党政办公室具体开展。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全面梳理政务运行公开事项,细化政务公开主体、内容、程序,确保格式规范、目录准确。严格按照“谁制作或获取、谁审核、谁公开、谁负责”“涉密不上网 上网不涉密”的原则,对所发布的信息坚决做到先审后发,及时发现和纠正错漏信息,明确政府信息管理各阶段责任,确保发布内容安全可靠。强化信息更新时效,定期对公开事项进行监测,督促提醒责任部门及时发布信息,避免出现更新不及时、扎堆更新等现象,方便企业、群众查询获取,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

  (四)主动公开信息形式。木里港管理处不断创新政务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使政务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多样。一是充分发挥信息公开栏作用,统一集中公开信息;二是使用好“活力木里港”微信公众号,及时推送公开木里港管理处工作动态、政务信息以及各种惠民政策;三是高效利用社区宣传栏、“村村响”广播等线下宣传方式,让广大群众更广泛更及时获取信息。截至2024年12月31日,2024年累计发布文章公众号31篇,确保政务公开高效运行。

  (五)政务监督保障机制。为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深化主动公开内容,我处逐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准备工作和措施落实到位。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督查指导,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对于出现问题的方面,给予通报和追究责任,促进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处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严格对照上级政务公开主要任务,扎实、规范、有序推动各项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

  (一)主要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质量有待提高。仍存在政策“应解读、尽解读”能力不强、政务信息公开深度不够等问题。重大政策解读质量有待提高,对政策中重点内容的解读大多采用简化文件内容的方式,对政策决策、背景、事实依据、研判过程等内容解读不够详尽。

  二是信息公开时效有待增强。没有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项日常性工作,存在“抓一阵、停一阵”的现象,政务公开的力度不大,进展不快,未按照“随生成随公开”原则进行公开。

  三是信息公开形式有待拓展。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和工作积极性不高。信息公开形式单一、渠道狭窄,仍有部分群众不清楚获取政务信息的渠道与途径。

  (二)改进措施

  一是建立长效机制。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二是强化监督检查。对照政务公开评估指标,进一步完善监督检查制度,严格按照考核标准,采取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督促检查,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工作联络员的学习培训,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到位、责任到位、有序开展。围绕政务公开中心工作,积极探索新措施、新办法、新途径,以社会关注度高、涉企涉民的政府信息作为重点,实现信息推送精准直达的公开,确保群众“看得到、听得懂、易获取、能监督、好参与”,充分保障其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用。